又是一個為了吃而勇於違反法律的行為,被他人拍照後又找對方爭吵為何拍照,了解原因後又不覺得整個停車買東西有問題,這時候只好出動警察來判斷是否違規停車來進行處罰與否,以維持社會之間保持好的循環模式,承受的人也會是自己與每個人來承受這些維持好的善循環。這裡有篇文章連結,告訴大家什麼是好人?什麼是壞人?讓大家了解自己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
狼0223 wrote:不是我這隻狼...(恕刪) 也不是我這隻狼 我也曾違停買東西、遇上機車騎士停下來拍照馬上向對方道歉、請求高抬貴手(雖然他為了拍照把車停我前面、好像也是違停)雖然貪圖方便而違規基本的羞恥心還是有的怎麼有人敢上門嗆聲理論?違規的最大?
就柯p說的,台灣從不是法治國家,什麼都要人通融,要互相,法規只是參考用的回過頭來講,這個違停的也沒有互相啊,一般人也沒有無聊到看到每個違規都檢舉買蔥油餅的那麼多為什麼只拍他們,不就他們圖方便擋到別人進出路線只會要別人給自己方便,卻不管自己造成別人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