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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已獲解答,後續再分享判決結果,事故過程自刪,謝謝

wendy2015 wrote:
事發經過:從公園走...(恕刪)


有夠夭壽的,小孩子的皮都掉了一層了

支持要求賠償吧

對方要騎樓倒車入庫是可以

但是騎樓本來就是行人可以通行的

連後照鏡看一眼都很難嗎?

還好小孩子沒被輪子輾過去

真的有夠自私和粗魯的人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之一
交警的現場說話不是很恰當,

應該是告知當事人權利,

人已被撞倒送到醫院,

卻說私下協調一下...


另外,誰幫忙報案?

110有紀錄的!


由此得知,

對方没有第一時間報案,

這種案子還是交給專門的律師處理!


車内坐著數人,

倒車没人要下來看車外狀況,

都是行動不方便的人?






1.兩人全身 斷層掃描 確定沒有其他傷害
2.受傷部分 整形醫美費用
3.外科醫療休息期間的收入短缺醫院交通及營養品費用
4.不確定對孩子的心理影響 是否以後會出門看到車就恐懼 每三個月一次的心理醫生諮詢到十八歲的費用
5.先告傷害
真的要先去警局告過失傷害 我記得沒錯的話有效期限只有半年
我第一次車禍就遇過很皮的保險 我沒提過失傷害想說對方保險電話裡口氣很誠懇
保險員應該會幫我妥善處理 我就沒追得太緊 結果被拖過了半年後他就本性露出來愛理不理了
wendy2015 wrote:
事發經過:從公園走...(恕刪)


如果妳的敘述沒有誇大的話,且又不怕麻煩也不缺錢,我的建議不要和解直接告,這種駕駛不給他一點刑事教訓真的不行,到底駕照怎麼考的

建議跟小孩去先看精神科,只要有跟車禍有關醫療收據都留著,看起來你們都無嚴重受傷,我想精神賠償會是主要的賠償,保險公司賠償有一定的額度,不會全部買單,除駕駛有誠意的要補齊其他賠償費用,不然很大機會會走上法院

這種拜託樓主提告,因為從敘述感覺對方沒甚麼要緊...不要再害到別人

事情不是說輕傷就沒事,難不成墜機全機就一個人幸運生還而且毫髮無傷,航空公司就不用負那個人的責任和賠償?
直接找一個律師就可以了

如果你在騎樓走著被車庫的車子撞傷

對方責任應該是全部要賠償

律師會幫你把錢討回來

這就不用問大家了,交給律師就好了
支持提告
但找律師時要注意說法的合理性,
否則很容易被法官抓到誇大.. 再加上是輕傷,很可能會輕判

建議您可以站在路上看看七層樓頂有多高,高度就大約是20米
如果您被撞飛平面飛20米,撞擊力非常大,絕對不可能是輕傷...一定是骨折了
依照您的敘述,很可能驚嚇過大,所以加了不少跟事實有差異的、顯不合理的敘述。

除了上面20米以外,
您說您壓在兒子身上,被車碾過去,以一般女生身體厚度,再加上小孩厚度,絕對大於車底高度(大約20~25公分)
而您跟小孩都是輕傷、也沒有燙傷,顯然您跟小孩並沒有"重疊"壓在車底... (否則絕對不只是輕傷)

建議您修改這些說法後,再跟律師說..
也調調看附近監視器...

祝 早日康復


1、由於第一次遇到車禍,該如何求償?
先協調,協調不成就提告 過失傷害 以刑逼民
2、哪些是合理的求償費用?
我個人覺得,因為是輕傷,最後很可能會判賠兩三萬(醫療費用另外由保險支付)
3、應該保留哪些單據?
全部醫療單據,記得申請診斷書
4、在不同醫院看診的診斷證明都有效嗎?
是,中醫也有效,
但非醫療之院所無效,例如民俗療法這比較有爭議
5、輕傷的求償金額應該什麼範圍?
如二,
輕傷一般大約兩三萬頂多五六萬,你當然可以提五十萬,但判下來絕對不會這樣多
如果你有上班,那需要薪資證明,無法上班、須休養的醫師證明,要求賠償工作損失
建議問律師
5、孩子現在走在路上只要看到車就害怕,不肯去上學,應該去哪裏做心理重建?
看您在那個區域,大醫院有兒童精神科
6我也一個禮拜明天沒辦法睡覺,精神恍惚,半夜就會醒來,需要看精神科嗎?
去看精神科,最好是在醫院當場痛哭流涕、哭到發抖(我沒有負面意思),
然後要診斷證明,會比較有機會判精神賠償
1.是不是可以當車庫
不是由屋主說了算

2.開車連壓兩次
就不是事故了

我幾年前
被一輛違規的機車從正面撞
後遺症到今天都還有


我只能說
過失傷害直接告駕駛
如果他無照
可以連帶車主一起告

沒談成好的條件前
千萬不要簽下任何和解書

可請醫生註明
宜休養之日數
需他人照顧的日數
才會對你跟你的小孩
所有的求償有較大之幫助

PS.別看小傷
很多都是有後遺症的

...................................................
醫療費
雖是用實報實銷
西醫
有外傷.吃藥.器具.換藥的費用

但看中醫
吃中藥.復健
都可以報銷

交通費
計程車也可以報
你一個月看八次醫生
來回交通費一次1000
就報1000*8次*24個月=192000

看病的費用就已單據為基準算
連後續的醫美(傷口看起來很大)
建議
帶去看美容科評估一下
免得以後傷口復原的很可怕

醫療是可以
復健費用都可以算進去


驗傷單
上必須寫因車禍導致受傷
看精神科也要告知醫生
你小孩有恐車症
需要長期照顧

請假在家
一樣可以報工作損失

請人照顧
一樣可以寫家人照顧.一個月1200*30

財物損失
衣服
手機
包包
鞋子
手錶
眼鏡
通通可以報銷

過失傷害是3~6個月刑期
可易科罰金9~18萬

她女兒會留下前科
車主附帶損害賠償

..........................................
財物
醫療等等費用.都是另外算的


你自己有人壽險.或醫療險也可以報銷
有住院的話
去住院賺點錢回來



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

可以待對方刑事過失傷害被起訴後 ,
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之訴 !!

如此可大幅降低你的訴訟成本!!
並免除裁判費用!!

wendy2015 wrote:
事發經過:從公園走...(恕刪)

第一台跟 第二台 是同一台嗎????

如果你們 沒有骨折,
診斷書 只有 挫傷,

到時 法院 判下來 幾萬,
夠付律師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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