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dy2015 wrote:事發經過:從公園走...(恕刪) 有夠夭壽的,小孩子的皮都掉了一層了支持要求賠償吧對方要騎樓倒車入庫是可以但是騎樓本來就是行人可以通行的連後照鏡看一眼都很難嗎?還好小孩子沒被輪子輾過去真的有夠自私和粗魯的人台灣最美麗的風景之一
交警的現場說話不是很恰當,應該是告知當事人權利,人已被撞倒送到醫院,卻說私下協調一下...另外,誰幫忙報案?110有紀錄的!由此得知,對方没有第一時間報案,這種案子還是交給專門的律師處理!車内坐著數人,倒車没人要下來看車外狀況,都是行動不方便的人?
1.兩人全身 斷層掃描 確定沒有其他傷害2.受傷部分 整形醫美費用3.外科醫療休息期間的收入短缺醫院交通及營養品費用4.不確定對孩子的心理影響 是否以後會出門看到車就恐懼 每三個月一次的心理醫生諮詢到十八歲的費用5.先告傷害
真的要先去警局告過失傷害 我記得沒錯的話有效期限只有半年我第一次車禍就遇過很皮的保險 我沒提過失傷害想說對方保險電話裡口氣很誠懇保險員應該會幫我妥善處理 我就沒追得太緊 結果被拖過了半年後他就本性露出來愛理不理了
wendy2015 wrote:事發經過:從公園走...(恕刪) 如果妳的敘述沒有誇大的話,且又不怕麻煩也不缺錢,我的建議不要和解直接告,這種駕駛不給他一點刑事教訓真的不行,到底駕照怎麼考的建議跟小孩去先看精神科,只要有跟車禍有關醫療收據都留著,看起來你們都無嚴重受傷,我想精神賠償會是主要的賠償,保險公司賠償有一定的額度,不會全部買單,除駕駛有誠意的要補齊其他賠償費用,不然很大機會會走上法院
支持提告但找律師時要注意說法的合理性,否則很容易被法官抓到誇大.. 再加上是輕傷,很可能會輕判建議您可以站在路上看看七層樓頂有多高,高度就大約是20米如果您被撞飛平面飛20米,撞擊力非常大,絕對不可能是輕傷...一定是骨折了依照您的敘述,很可能驚嚇過大,所以加了不少跟事實有差異的、顯不合理的敘述。除了上面20米以外,您說您壓在兒子身上,被車碾過去,以一般女生身體厚度,再加上小孩厚度,絕對大於車底高度(大約20~25公分)而您跟小孩都是輕傷、也沒有燙傷,顯然您跟小孩並沒有"重疊"壓在車底... (否則絕對不只是輕傷)建議您修改這些說法後,再跟律師說..也調調看附近監視器...祝 早日康復1、由於第一次遇到車禍,該如何求償?先協調,協調不成就提告 過失傷害 以刑逼民2、哪些是合理的求償費用?我個人覺得,因為是輕傷,最後很可能會判賠兩三萬(醫療費用另外由保險支付)3、應該保留哪些單據?全部醫療單據,記得申請診斷書4、在不同醫院看診的診斷證明都有效嗎?是,中醫也有效,但非醫療之院所無效,例如民俗療法這比較有爭議5、輕傷的求償金額應該什麼範圍?如二,輕傷一般大約兩三萬頂多五六萬,你當然可以提五十萬,但判下來絕對不會這樣多如果你有上班,那需要薪資證明,無法上班、須休養的醫師證明,要求賠償工作損失建議問律師5、孩子現在走在路上只要看到車就害怕,不肯去上學,應該去哪裏做心理重建?看您在那個區域,大醫院有兒童精神科6我也一個禮拜明天沒辦法睡覺,精神恍惚,半夜就會醒來,需要看精神科嗎?去看精神科,最好是在醫院當場痛哭流涕、哭到發抖(我沒有負面意思),然後要診斷證明,會比較有機會判精神賠償
1.是不是可以當車庫不是由屋主說了算2.開車連壓兩次就不是事故了我幾年前被一輛違規的機車從正面撞後遺症到今天都還有我只能說過失傷害直接告駕駛如果他無照可以連帶車主一起告沒談成好的條件前千萬不要簽下任何和解書可請醫生註明宜休養之日數需他人照顧的日數才會對你跟你的小孩所有的求償有較大之幫助PS.別看小傷很多都是有後遺症的...................................................醫療費雖是用實報實銷西醫有外傷.吃藥.器具.換藥的費用但看中醫吃中藥.復健都可以報銷交通費計程車也可以報你一個月看八次醫生來回交通費一次1000就報1000*8次*24個月=192000看病的費用就已單據為基準算連後續的醫美(傷口看起來很大)建議帶去看美容科評估一下免得以後傷口復原的很可怕醫療是可以復健費用都可以算進去驗傷單上必須寫因車禍導致受傷看精神科也要告知醫生你小孩有恐車症需要長期照顧請假在家一樣可以報工作損失請人照顧一樣可以寫家人照顧.一個月1200*30財物損失衣服手機包包鞋子手錶眼鏡通通可以報銷過失傷害是3~6個月刑期可易科罰金9~18萬她女兒會留下前科車主附帶損害賠償..........................................財物醫療等等費用.都是另外算的你自己有人壽險.或醫療險也可以報銷有住院的話去住院賺點錢回來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可以待對方刑事過失傷害被起訴後 ,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之訴 !!如此可大幅降低你的訴訟成本!!並免除裁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