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見紅不開罰
即便打110 ,警察也會問路口轉彎處有沒有紅線,沒有紅線不會過來,來了也不會開罰
再來紅線斑駁也不開罰,斑駁照片拿去問交工處,交工處說足以識別,拿去問警察,說不清晰不足以識別,搞得偶好亂啊
再來更進階到,一樣都是路口轉彎處,若是違停車輛緊貼或視角問題只有拍到車頭或車尾一邊有紅線,那還不一定會開罰
再來落單側拍到車子紅線,若無法清晰拍到輪子壓紅線,一樣不開罰...
總結就是 不見紅不罰 哈哈
所以現在1999找交工處補繪紅線案件很多
畫紅線就一直寫1999 當然1999會說去找里長
就一直寫1999 說什麼道路安全問題諸如此類
老問題了 最先進的台北市也一樣的
不見紅不開罰
即便打110 ,警察也會問路口轉彎處有沒有紅線,沒有紅線不會過來,來了也不會開罰
再來紅線斑駁也不開罰,斑駁照片拿去問交工處,交工處說足以識別,拿去問警察,說不清晰不足以識別,搞得偶好亂啊
再來更進階到,一樣都是路口轉彎處,若是違停車輛緊貼或視角問題只有拍到車頭或車尾一邊有紅線,那還不一定會開罰
再來落單側拍到車子紅線,若無法清晰拍到輪子壓紅線,一樣不開罰...
總結就是 不見紅不罰 哈哈
所以現在1999找交工處補繪紅線案件很多
畫紅線就一直寫1999 當然1999會說去找里長
就一直寫1999 說什麼道路安全問題諸如此類
後來偶改換方式,都寫1999要求路口畫斑馬線 (人行枕木紋),
當然交工處很大機率還是會擺爛說什麼足夠安全,行人有優先通行權利之鬼話,多寫幾次後有的還是會劃設,但一樣他們都要先去找里長
路口劃斑馬線夠清晰好拍照,又不會短時間紅線磨損不清晰或被違停車輛連續擋住
畸形的代議制度就是改單行道,各種紅線,各種停車格(包含貨車),各種標線型人行道,各種公共事務都是里長決定發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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