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venblack wrote:但後來爬了下文"靜止狀態"右邊超車好像不罰 除非有碰撞(廢話XD)另外就是 有些人不知為什麼總喜歡開在兩個車道中間的白虛線上 不知道在想甚麼 明明兩個車道左右也沒有車需要閃這樣也可以檢舉?要拍多久才算證據?...(恕刪) 最近1年,好像不開右側超車了改開多車道路段不依照規定車道行駛就連只有一條快車道沒慢車道的路段,硬要在行進間超右側的也不罰,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我最近沒甚麼空跟警政、監理和交通部討教.
神阪光 wrote:優先道跟專用道的意義是一樣的XD只是文字上不同.. 是慢車道和優先道意義是一樣的,都是除了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只有以快慢車道分隔線隔開。機車優先道會有機車圖案中間寫機車優先,以快慢車道分隔線分隔。機車專用道會有菱形圖案中間寫機車專用,以雙白或雙黃實線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