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kka0602 wrote:
4月28日(禮拜天...(恕刪)
Sakka0602 wrote:
4月28日(禮拜天)早上,全家準備出門爬山,車子停在家門口讓家人上車,家人從走廊到上車,時間不超過20秒,結果今天收到臨停的舉發單,開單的是海山分局的陳思儀員警。
從舉發照片來看,應該是我車子剛停下來,這位員警剛好騎車在我後方,就憑行車紀錄器舉發我臨停。由於當天我在車上,且時間很短暫,印象中家人上車的這20秒內沒任何警車經過,因此她應該是自用車。
我的疑問是:
1. 我家門口並無紅線、黃線、白線,車子暫停一下讓家人上車,這樣算是臨停違規嗎?
2. 舉發單說我臨時並排停車,實際上從照片上可看出沒有任何並排停車的情況,還是說旁邊有摩托車就算並排停車?我該向誰申訴舉發有問題?
3. 車主在車上,臨時停車,員警要舉發不是應該先勸導嗎?這樣憑行車紀錄器舉發合理嗎?
4. 從檢舉照片可看出,這位員警陳思儀有越過雙黃線逆向騎車,我是否可以舉發她越過雙黃線逆向行駛?該如何舉發?
都嗆名了
坐等海山分局上來打臉。海山分局曾經上來打臉過不服取締在01扯蛋的人了。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001050&p=12
車道就禁止停車了此為1錯
旁邊有車格不管是機車還是汽車就是併排,為2錯
禁止臨停,就是1秒都不行停為3錯
警察執勤要闖紅燈都行,你錯上加錯。 駕照請交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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