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z789412 wrote:但他真的很盧…… 盧回去不會喔,每隔兩三天打一次電話跟他講:某某先生,麻煩你找保險公司出險處理!持續打,一直打:某某先生,麻煩你找保險公司出險處理!盧到他不爽為止,看他還出不出險!
asz789412 wrote:但警察說這是私人領域,他們沒辦法分析駕責,還只請社區幫我們做記錄,沒到現場。...(恕刪) 這不對吧!前幾年在台北市某百貨公司地下停車場也是被前方車輛倒車撞擊,當下也是請警察到現場…警察也是開了一張交通事故登記單給雙方,我後續就到原廠維修(對方全責)你這個案例,警察沒來沒有開交通事故登記單怎麼能辦理保險出險?
1.社區停車場不屬道路,警察基本不會介入;樓主的保險公司已接手,這部分應該不是問題。雖然非道路,但保險公司還是會參考比照道路相關管理規則來辦理。2.如果您有車體險,您自己的車子可能需送修或估價,保險公司才能計算該賠付的保險金。如果您沒有車體險,就只有賠對方,那對方也是得先送修或估價;您的車還是建議送估價,方便他日協調議價。3.如果對方有車體險,也願意出險,2家保險公司會自己協調,您可以禮貌性的給個紅包致歉,圓滿解決。若沒有,差額部分就會是協調重點。協調,其實就是討價還價。4.基於和氣生財,何況大家還是鄰居,如果理賠金額您能接受,乾脆一些,也沒有不行,畢竟是您撞人家的;用錢換時間和好心情,可以的。不過我想您應該不太願意。
asz789412 wrote:謝謝大大的回覆,我...(恕刪) 對方很固執的要你賠他全部,還說保險出完剩下的要你幫他出。那你就比照辦理要求他就好了,人一皮天下無難事,遇皮則皮。最好你有車體險,直接修車,理賠交保險公司就好了。保險公司遇到皮的人,也是有方法的,還可以扣薪扣財產法拍。
米白目 wrote:你這個案例,警察沒來沒有開交通事故登記單怎麼能辦理保險出險?(恕刪) 說到重點了,當初報案警察沒來作事故登記,保險公司可能不會成案賠償那就是他一直廬你要負責賠儐的原因了即使在私人領域地方,發生車禍也要報警,警察也會作事故登記,不是開三連單但是保險公司車禍成案,是會依據警方的事故登記來成案的所以說當下警察沒來作事故登記,保險公司可能不會理賠了那賠償責任自然的就落在你們兩個人自己協調了難怪他會一直廬如果保險公司會依據你們社區的事故登記,而成案出險當然是最好的方式
asz789412 wrote:我覺得如果對方能夠提出論點跟證據說服我的保險全額給付,那我也不會多說什麼。但對方打電話來一直跟我要求保險賠完後,我還要賠他剩下的金額,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這是停車場,先到路口的先走你的車頭撞他的車門就是你全錯.把你全錯的行為敘述成雙方都有錯,然後保險公司睜眼說瞎話以大欺小真相就是這樣,對方真是有夠倒楣連停車場都會被撞!
jay1516 wrote:這是停車場,先到路口的先走你的車頭撞他的車門就是你全錯.把你全錯的行為敘述成雙方都有錯,然後保險公司睜眼說瞎話以大欺小真相就是這樣,對方真是有夠倒楣連停車場都會被撞! 這也是合理的思維。停車場不適用道路交通法規,很難堅持路權,撞人家車門,的確也理虧,所以我前面才說,如果金額可以,就賠了吧。就算不想要這鄰居,當成用錢換好心情,應該也值得。保險公司在商言商,少花錢是最高宗旨,過程多麻煩,能不能盡速解決問題,並不是優先考量。如果雙方都買夠保險,也不在意次年多繳保費,剩下的保險公司會自己協調。若能如此順利,理虧一方再送個紅包,豈不更圓滿。前面忘了說,樓主的保險公司既已接手,樓主也可以和業務談理賠比例,如原本7:3變成6:4,或甚至5:5,這可以減少樓主理賠負擔,也可以讓對方看到樓主願意理賠的誠意。
在社區大樓地下停車場出過車禍。我靜止狀態,對方撞上來。我的保險公司說我停的地方車輪越過中線(管委會畫的),所以我也有錯和對方車主及保險公司說雙方五五分肇事責任,也跟我說是內規。後來我請法院介入以確認肇事責任分配。法官判對方負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