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ny234 wrote:常常看到重機走在只有...(恕刪) 汽車還不是天天鑽車? 今天我整天騎重機靠右邊,左邊留下2-3公尺的空間.結果從來沒有看過汽車在我後面排隊,每一台都忘記自己是汽車從我旁邊鑽過去.你開車也天天從機車旁邊鑽過去,半斤八兩啦
johnny234 wrote:常常看到重機走在只...這樣的素質憑什麼爭路權呢? 根本就不應該上路 (恕刪) 這位大大 講這種話就不對了? 難道四輪大爺酒駕的素質就OK? 憑甚麼酒駕的四輪大爺可以上路? 全面禁汽車吧?大重素質差的也就那幾個你眼中看到的~ 難道你可以一概而論大重素質都差? 那我當然也可以說開車的素質也沒好到哪去囉?對立就是你這種人起來的! 講那啥話 這樣的素質憑什麼爭路權呢? 根本就不應該上路 zzz
樓主沒知識大家不要跟他見怪車道分割看不懂也不搜尋只會嘴~車輛靜止的時候本來就可以鑽車縫疏導交通減少道路使用面積白牌機車每天停等紅綠燈就沒看你出來嘴呢~然後交通部無腦的說通通比照汽車你就跟著按表操課屎全吃想也知道兩個就是不同東西、機動性、加速性、體積,都不一樣只有路權可以比照才是合理的你在那邊跟著高潮滿可憐的其實
ahph_gmail wrote:大型重機的路權自助...(恕刪) 台灣把大型重機當作四輪汽車本身就是一件很智障的事情重機還是機車,是兩顆輪子機車因為體積小,加速快。在車況允許的狀況下,鑽車縫到車流最前方,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同時還能有效紓解車流。政府應該做的是:將「車道分割(鑽車縫)」的時機跟方式明確地入法,而不是施行白癡的車種分流 把汽車跟機車分開!!可以參考澳洲的方式:1. 30公里以上不鑽2. 空間不夠就回原車道3. 注意行人跟自行車4. 大車、公車旁不鑽5. 禁止從車流與路緣之間鑽車縫6. 禁止從停車格旁邊鑽車縫。這邊也建議所有開車的駕駛,停等紅燈時,稍微留一點空間給機車,好讓他們能夠正確安全的車道分割以及回到原車道。
紅黃牌,本來就是一台機動性的交通工具,只是被無能的政府亂搞,四輪族的你們,可以鑽車縫,可以開機車優先道,可以佔停機車停等區,可以違法停機車停車格,可以跟機車搶道,紅黃牌就不行?霸道,自私,不要只會用食指指著別人,想想你的四指是指著自己,如果你們反問紅黃牌也是如此,你們跟紅黃牌沒甚麼兩樣,半斤八兩,大家都是圖個方便,看不慣紅黃牌壓縮你們的路權,你們可以去跟體積大的貨櫃車抗議阿,紅黃牌,一台一台排隊,你們還是會靠腰。
於是這些指責四輪的當開起四輪把妹或有小孩以後便開始指責兩輪如何如何了...當自己騎起兩輪又開始酸四輪自我打臉文一堆...當你叫他去搭大眾運輸時又說我不要...看不順眼時什麼鬼話歪理通通講得出來.....永遠幻想自己對的一方是超級英雄自我安慰到極點!說真的許多小型飛機真的要跑也可以在路上跑阿....那不就可以當空路都通用來爭路權了尤其高速公路交通工具要分的是用途不是性能吧!BrilliantWing wrote:說真的,重機這種東...(恕刪)
人是自私的....自私到不想遵守目前規則希望開更多方便之門...這是跟使用什麼交通工具無關的不管機車汽車都一樣這些人也都一定會有成長過程..兩種交通工具都一定會用到辯論的過程自我打臉極致到不行...!Adeee wrote:台灣把大型重機當作...(恕刪)
不雨 wrote:人是自私的....自私到不想遵守目前規則希望開更多方便之門...這是跟使用什麼交通工具無關的不管機車汽車都一樣這些人也都一定會有成長過程..兩種交通工具都一定會用到辯論的過程自我打臉極致到不行...!大笑大笑 素質這種東西還是要建立在正確的基礎規劃跟法規之上,人民看到正確的東西,才有機會成長這也是為什麼要一直推廣正確觀念的原因,只可惜我國政府一直在扯後腿
Adeee wrote:素質這種東西還是要建立在正確的基礎規劃跟法規之上...(恕刪) 第一頁的判決書內容 交通裁決所跟法官有提到 見紅色字倘若用路人見道路交通主管機關所設置之標線、標誌或號誌,可全憑個人主觀之認知,認為其設置不當或違反並無妨礙交通、影響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之虞,即可恣意不予遵守,則交通安全秩序勢必無從建立,其他用路人之生命、財產安全,亦將無法確保。什麼才叫正確的觀念? 不是大大說了算 也不是國外的月亮比較圓而是應該以國內的交通法規 法官判決 跟多數民意 才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