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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不是故意闖紅燈被拍了可以去申訴嗎?


sherlock_C wrote:
https://www...(恕刪)



申訴就有機會,沒申訴就一定沒機會...

再來就是論點了...這個就看如何判了....

曉得 wrote:
是的
違規告發單上有編號
也有應到案單位與應到案日期
萬一自動照相設備底片用完
只是機器閃光燈運作
拍不到照片
也無法開出告發單(恕刪)



早就沒有底片了,現在固定式測速照相都直接連網連到各分局的交通組,兩三秒就送到交通組的告發系統裡了
可以去申訴.‍‍‍‍‍
人品是做人最好的底牌.
那個路口以前就這樣了
除非你外地來的
不然在地的應該都知道
這世界既公平...也不公平...伯樂到處都有.....只是.....你並不是千里馬......
如果只有少數駕駛看錯,那是個人問題。

如果許多駕駛都看錯,那就是設計的問題。
申訴是你的權利阿 但是判定過不過又是一回事
通常官官相衛啦
設規定,就是要給人遵守的!
但許多人違規,不表示他們不想遵守,
有可能是此規定本身有問題。

一個路口,經常有違規事件,
是用路人們素質差?或此路口「不正常」?

雖然五福路中正路號誌旁設了標示牌,設了照相機,
但用路人仍容易吃罰單,然後就學到經驗不再犯。
我覺得這種方式很差,這是矯正錯誤,不是預防錯誤。
協助人民守法,是政府應該努力的!
我支持樓主去申訴。

或者,標示牌改成LED牌,會不會好一點?
林口胖胖 wrote:
早就沒有底片了,現在固定式測速照相都直接連網連到各分局的交通組,兩三秒就送到交通組的告發系統裡了

林大說的是數位式自動照相
照片為數位影像檔案
儲存於警方後端硬碟
一組建置費用約200萬
傳統類比自動照相機
一捲底片800張
警方需定期更換底片
一組建置費用約100萬
各縣市政府財政預算吃緊
你覺得全台灣各縣市政府有足夠的預算
讓全部的類比照相桿更換成數位式自動照相嗎?
申訴是大家的權利,但會不會過就再說囉...沒有什麼申訴是笑死人的.
我去外地的大路口亂七八糟的號誌,常常也是頭昏眼花,更別說一旁還有照相機伺候!!
申訴看看總有機會的
外地人去一些大都市難免會有看錯的時候
畢竟有些路口就一堆號誌...
有什麼路專用的..也有機車專用的..也有汽車專用的...左轉專用..右轉專用..
但還是要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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