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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大型重機人士爭取上國道相關判決 釋憲不受理(109年憲二字第457號)

我個人覺得 騎機車上國道沒甚麼問題
不過速限要設置的更多 不光為了抓重機 抓汽車超速也是

還有 胎壓偵測器 這個也不知道甚麼時候才要列為限制標配
胎紋也是 都要有一些檢查站隨機抽查胎紋 不足0.2mm就罰 光頭胎列為危險駕駛
...等等
我覺得不是一昧反對 而是要更要求為了安全而設計的法規
然後罰則真的要重一點 超速一公里罰10萬 危險駕駛判個無期徒刑 酒駕死刑等等
而且還要附帶一條 全道路速限判定最高110且永不再議 不然真的不痛不癢

就像雖然我自己是機車族 不過我支持二段式左轉不要取消
最好是可以同時採用兩種方式 看你爽選哪一種去左轉
因為真的會看到水準低的刷卡在直接左轉待轉的我
水準低要刷卡就算了 技術也差直接往我刷下去 被刷過兩次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這句話是不是地圖兵器放太大了一點?



R154842 wrote:
會開計程車的人本來就是水準低下的人
-自在- wrote:
原諒我懶得陳訴一堆,...(恕刪)

上周那個來說說不合理的點
1.他才18歲根本沒駕照
2.這是屬於個人行為跟大眾無關

今天一名16歲少年開車上國道,為了趕考試結果追撞遊覽車。

看到這段有沒有似曾相似?換成汽車大家都能理解,但換成機車大家就砲火猛烈。
要是那段我舉例的事情發生,那是不是要禁止汽車上國道,因為太危險還會追撞。
樓主表達的是法律問題,現階段就是未開放,一堆人還是在執著在單一的公平性問題!
看到小賢子 wrote:
樓主表達的是法律問題...(恕刪)

我執著的根本不是只有公平性問題…
一個沒有駕照的人幹壞事到底干我
不管他今天騎什麼,都是他的問題啊,他都無照了上國道是干我

豬的老哥 wrote:
我執著的根本不是只...(恕刪)

你想表達什麼?不懂?

豬的老哥 wrote:
上周那個來說說不合...(恕刪)


哈,無照騎重機上國道撞死就個人行為?!
我前面也講了 ,三寶不分車種 。你就特別愛戰四輪(好啦,騎機車最帥了
你太以偏概全 ,思緒毫無邏輯 簡直無法溝通
就你這種預設立場的“溝通”,難怪人家說重機族一堆豬隊友
喔喔喔,發現原來你的名字就透露了一些眉目了嘛

看到小賢子 wrote:
你想表達什麼?不懂...(恕刪)


我也看不懂的!!
猜他可能高職夜校生 第一次買到機車很high
幻想自己是兩輪工會理事長 所以語無倫次了吧
政府若對於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執行上的困難,就應當修法(或另建立新法規)不要讓使用者有模糊地帶,現在的問題都來自於立法院怠惰的行為,讓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車就是一個錯誤,錢要拿卻不做事,不開放使用高速公路又不修正稅法,政府寧可維護與圖利單一群體也不願意做正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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