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肇責問題

逆向+未禮讓直行車+害人受傷還有臉上來po文用標題想帶風向,真是奇文共賞~

3t2700 wrote:
常常見到路上輕微小擦撞

只有一些些小破皮 或是一點點紅腫

叫警察 叫救護車 搞的很嚴重一般

再來就是獅子大開口 要求一大堆費用 和 精神補償金

如果是我 我就讓他告 寧願賠錢給國庫

過失傷害前科 如果不考公職 根本不痛不癢

上法院拿的出單據再賠

精神補償金 也不是他說了就算 小擦傷 法院不一定會判給的

騎車和開車都被撞過 小擦傷 小刮痕 對方誠懇道歉 沒報警 沒求償 大家和氣生財

不是自己應得的 早晚會吐出去的
...(恕刪)


你有看內容??
明顯是樓主的問題了
你怎還會有"寧願賠錢給國庫"的想法??
以目前來看是一定要賠給對方
只是多和少的問題
但就如其他人說的
還要背上刑法問題
你認為比較好??
小擦傷1萬算合理拉,但車殼除非新車要整個換掉

不然舊車小裂痕要花到13000感覺就怪怪的

我自己也很討厭小巷子轉出來硬是要切進來吃你線,賭你會煞車那種

切出來就算了整個往右切把你線吃好吃滿

之前也是遇到我急煞直接罵髒話,不過因為沒撞到也是馬上就騎走了

我覺得是我就到認識的修車行幫他復原,1萬元的醫藥精神費我覺得還好




aa960xx wrote:
對方非上班族我們各...(恕刪)


這種情形就跟你倒車去撞人說是別人撞你一樣有趣...lol 標題想誤導別人!
初判表都看到了 上法院樓主是穩輸的

調解委員會又不去申請 又不出席的 上法院法官不會同情你的喲....

aa960xx wrote:
對方非上班族我們各...(恕刪)


違規在先就看自己要不要吞了
自己違規,還不承認錯....厲害.............!!
aa960xx wrote:
對方非上班族我們各...(恕刪)
簡單一千多塊的任意險買一買就解決錢的問題了... 23000可以買幾年份保險阿
樓主錯在先

2.3萬如果能馬上和解很便宜了

拖越久越不利

如果付不出來,為何要違規?

明耀 wrote:
簡單一千多塊的任意險買一買就解決錢的問題了... 23000可以買幾年份保險阿(恕刪)


很多人都喜歡抱著僥倖的心態上路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