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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隆併排停車真的可以安心停三分鐘不會被檢舉,請問其他地方也是如此嗎? 內有親自去基隆警局得到的消息。

台灣無政府
馬路上輪子越多
權力越大

屏東停路中間
也沒人會理你啊

嵐夜 wrote:
繞了一圈,有車前車...(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繞一圈,繞一圈,繞一圈,繞一圈,繞一圈。

嵐夜 wrote:
繞了一圈,有車前車...(恕刪)



我先說我不是針對這篇文章回應


只是想到之前酒店門口打架要辦局長
基層員警很靠北
原因就是基層有收錢

警察黑的真的很黑
什麼辦公都隨便做
我看法並非不超過三分鐘臨停不罰,而是私人舉發要有證據確鑿以資證明,所以才要你有三分鐘的證明表示是臨停,不然我只是煞停一下,並沒停車或下車,用照片說故事誰都能掰出百百種可能,這是一種防止有人惡意舉發。
嵐夜 wrote:
繞了一圈,有車前車後...(恕刪)



新北 台南 基隆 南投 嘉義 台東 屏東 高雄

都 是 渣


新聞說警察過剩問題,說啥非直轄養不起這麼多
真的很好笑呀


抓禁行機車到是很勤勞的呦!
天天找路段站崗不嫌煩

維修汽車保養場把撞爛四輪停在路口紅線超過一週還不掛大牌
完全沒有一張罰單掛在擋風玻璃上
換做二輪隔天早上就一張罰單了

嵐夜 wrote:
繞了一圈,有車前車後...(恕刪)


沒有用55條舉發,

基隆警察標準的瀆職。

三年前臺中某些分局,臺南有些分局也是如此,

如今都會用55條舉發。

因為很多檢舉者都會向署長報告不舉發的瀆職員警是誰,

有機會就會換掉。

基隆的警察為了民代的壓力而不舉發,

瀆職行為跟署長報告,

不會立即處理

但我相信有機會一定會換掉這些承辦警員的。

太多歷史可以證明。

臺中,臺南可證。

jordan23jd23 wrote:
併排開罰的基本條件是....(恕刪)

你對併排理解有很嚴重的錯誤。
若是違規魔人有這樣的理解也不意外.....





檢舉頁面違規停車跟臨時停車是同一選項
回覆說無法確認屬那一項
下次乾脆直接選其他 自行輸入臨時停車

p.s 檢舉畫面是車輛壓在紅線上開車門上下車
警方總是在紅圈處等待未兩段左轉機車
卻不抓違規左轉上交流道的連結車,大貨車,汽車
對向往中山路都綠燈5秒以上了還一堆搶左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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