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gexyz wrote:是我的問題嗎? 從影片上來看,個人認為是你的問題,不是說你不好,而是你問題比較大...應該說..你過於理想化....第一 等待時停得太遠,應該停在要走的車的後保桿旁等。第二 你反應太慢,在前車開始開動離開時,你就該直接跟上,你停那麼久沒動,留那麼大空間,旁人這樣停進去說實在的,你也無法太苛責對方。
1.你真的停太遠,我都會打燈並停在他車子後面幾公分而已2.他打燈你就要快往前卡位了,你晃神了2秒..在跟你說個事,這社會沒水準的人非常多,我上次就等位子,結果一出車,位子空不到一秒,馬上看到對向直接插進來停...他停好就溜了,很快..大概怕被打(?)總之,停車位方位要自己先卡好,免得「幫別人等車位」
kaiuren wrote:您應該要馬上開上前去跟他平行,堵住他開門出來的路...(恕刪) 這已觸犯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強制罪所謂「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車位沒搶到,卻背一個前科,真是好棒棒!
Deoxyribose wrote:請不要隨意把違規給合理化如果那車故意在車上滑手機滑個10分鐘不馬上走你不就得併排10分鐘?併排10分鐘不就阻礙交通10分鐘?此時若後方有人因為你的併排出了車禍你有沒有事?找不到車位併排違規等車位是你家的事 請不要陰謀化,樓主真的在停車,沒看影片嗎?你有沒有事?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誰跟你說等車位可以併排的? 而且還是在快車道上併排你的車牌號碼先給我,我就告訴你啊 現在不是實名制了?不敢說?就算給你了,你也不會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