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anchao wrote:
填身分證字號的欄位出現了
不一定要用自然人憑證喔!
您好:
本局車輛檢舉信箱系統程式業已修正完成,
陳情人身分驗證,增加了“手動填寫”方式,
請使用該網頁,以加快案件處理速度:
手動填寫
https://www.thb.gov.tw/sites/ch/modules/feedback/carviolation_form?node=5cb0611f-c4fb-48d8-888f-9e35713637a1
臺端關心道路交通安全,本局特致謝忱。
公路總局
監理組
車輛管理科敬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