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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基隆警察局,不要瀆職,睜眼說瞎話,放縱違規!

原來一路錄影過去拍到的併排是要檢舉"違規併排臨停"喔!那我也來試試我這的警察大人會不會開這條了,過去我都是寫"違規併停車",不管我是慢動作拍過去或是註明沒燈號,照後鏡已折,就是被打槍而已。
在這邊敬告警察,是在作秀給網友看嗎!?
真的要敬告就有GUTS一點,直接去基隆市警察局內政部警政署基隆市政府,給他用力拍桌大聲陳情!
讓有實權可以處理的單位出來幫你處理,不要只會在這邊講得口沫橫飛卻連人家大門都不敢進!


你要前後車牌都照 而且車上沒人要照出來 準併排 臨時併排要兩張 例09:52。 09:55 兩張照
下次要下車從擋風玻璃前拍攝車內沒人才能舉證成功

嵐夜 wrote:
檢舉上傳影片:直接...(恕刪)


錄影三分鐘
然後檔案大到沒辦法上傳
然後就不能檢舉
他們就省了很多事
我曾經故意跟在一台警車後面

我知道這條路會有一堆並排停車的情形

我想看看這警車會怎樣做

最後我整條路走完

警車也默默的走完往派出所方向回去


鯊魚冰棒 wrote:
錄影三分鐘然後檔案...(恕刪)

不用吧!車牌清楚,只要給間隔時間超過三分鐘以上的照片,前一後一總共二張就能檢舉了。
不然就錄影檔,前後都各約十秒也行。

紅黃線、併排都這樣檢舉目前還沒有被退過件...
神我人 wrote:
不用吧!車牌清楚,只要給間隔時間超過三分鐘以上的照片,前一後一總共二張就能檢舉了。
不然就錄影檔,前後都各約十秒也行。

紅黃線、併排都這樣檢舉目前還沒有被退過件...

謝謝您的意見

但是為了警方的刁難,現在開車檢舉除了要裝前後行車紀錄器,還要花時間來回只為了間隔三分鐘去檢舉這種無賴併排

我看改天找一些人,100台車就好,併排個2分鐘59秒慢慢開走,一切合法!!! 可是這樣真的很難看,政府執法單位為了袒護包庇交通違規這種社會亂源竟然制定出這種誇張到極點的合法違規3分鐘,真是可恥
你要效率就只有當下報警了 你程序都是錯了怎會檢舉成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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