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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開公司車 民事可以向公司索賠嗎?

freyalai wrote:
你說的對,但是會上網...(恕刪)



嗯 樓主沒有投保車體險......

pppppp666666 wrote:
先謝謝各位給予意見...(恕刪)


上法院怎麼判都有可能,如果只有一種判法,那律師不就失業了,網友說說就好了。

客觀來說,13萬和7萬,我抓10萬好了,律師費要3-5萬跑不掉,如果真的到開庭等等5萬不知道夠不夠,就算判決對你有利,也只有實拿5萬,如果不利,你要先貼5萬,再慢慢1萬1萬拿回來。

不過如果判決下來可強制執行,應該拿到錢比較有幾會。


pppppp666666 wrote:
目前後輩我不曉得該相信此肇事者,簽下借據和本票讓他每月償還(看起來以前都沒存到錢現在能存一個月一萬我有些許懷疑)

另一個則是提告民事,但如果提告此肇事者,肇事者沒錢被關了更不可能拿出錢, 可能也就從此擺爛,連一點點機會也變成沒有,

如果提告公司 ,不知道我會不會有勝算由公司負擔我的車輛維修費用呢

謝謝各位朋友用心看完我的煩惱 希望各位能給予意見 感激不盡!!
..(恕刪)


>>>

1.這事件 , 只是民事損壞賠償問題 , 沒有關不關的問題

因為沒有人受傷 , 只是道路交易處罰條例的肇逃 , 不是刑法的過失使人傷害逃逸


2.公司要不要負責 , 首先你要查公司與肇事者 ,有無僱用關係

對方公司如果提出證明 , 沒有僱用關係 , 肇事者也承認

且當日肇事並非執行公司業務, 就很難成立公司要連帶賠償

所以你可以請公司舉證 , 才決定要不要一起告

當然你想進行民事訴訟 , 一起提告也是無妨 , 要多一筆民事訴訟費用

也沒多少錢


3.對方提的 , 簽本票給你 , 每個月還一萬 , 是比較簡單的方式

建議你辜且相信 , 但要求簽本票時 , 要先還一萬

餘款再每個月還 , 至少也先拿1萬回來

以後萬一對方不付 , 法律關係就比較確定 , 直接聲請本票裁定

就能取得執行名義


4.一般公司車 , 應該至少會保車損險

是不是問一下肇事車公司 , 有沒有保第三人車損

有的話 , 應該也可以請保險公司出險理賠


5.版大應該沒有保乙式 , 丙式車體險 , 否則就不必上來提問


告要告有錢的..XD

車主是誰告誰..車主和實際駕駛人.你們自己去處理..
先釐清,你這個事情,絕對絕對不會跟刑事扯上邊,也不可能有任何人被關。他就算自願被關也沒人會理他。

民事部分可以用民法188條連帶雇主賠償(公司賠償),車輛登記在公司名下,實務見解是靠行的車輛也都算是本條的射程範圍之內。

告公司幾乎就能拿到錢,公司都是有金流跟資產的。

一些細節跟對方內部文件之類的,民事案件雙方有協力義務,法院會命令對方提出的,不需要擔心。
謝謝各位好詳細的解說 很感動各位朋友寶貴的意見

目前和肇事者及公司經理當天的"對話錄音"上有說到肇事者為其公司的派遣工,

和肇事者的談話則有講到他載其他工人前往工地得於免其車資和給予100元薪資,

當天肇事時車上坐有其他工人,並鼓勵他趕快逃跑。如果法庭翻共我可能就沒則了。

現在似乎先答應對方簽本票借據讓其每月償還,無法償還時再告好像是最好方法 ?!

而他有提到現在連一毛都沒有錢可以做第一筆 只能開始扣工錢然後說老闆會幫我監督

我實在也不知道可信度,因為大家都兄弟樣,是誠懇的但很堅持只有這條路,不然要我提告,

唉唉
這應該拿不到了,告贏了並不表示就有錢可拿了,說不定人空殼公司也是空殼,都是貸款都是負債,你的請求順位可能排到20多名,告贏要對方給錢,還要再提請求訴求,看方有多少財產,還有多少人在等著要,這個請求大蓋要再花5000以上跑不掉,也不要請律師了,自己來就好,沒50萬以上請律師就是送錢
其實像這種就算保險公司很多都掛呆帳的
hu4852 wrote:
這應該拿不到了,告贏...(恕刪)

最近有一位朋友的小孩打詐欺的官司(被告),算包件7萬搞定。 期間好像長達一年開庭大概有 兩次到三次。

但對方可能能夠賠的錢不多樓主請律師大概也真的是劃不來
車子借朋友出車禍
連車主都要負連帶責任了
公司行號的想撇除關系
是因為近期有某起開車撞死人的案例
肇事者母親勝訴不必負連帶賠償責任
1.民法第188條之責任,應由人力派遣公司或要派公司負擔?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parent_path=,1,655,&article_category_id=2094&job_id=141879&article_id=73322
該文認為由人力派遣公司負擔。

2.肇事者看起來是月光族,應該沒錢給樓主。

3.樓主會自己查資料,怕敗訴多花錢可以自己來不要請律師,走小額訴訟(十萬元以下,裁判費新台幣壹仟元)對公司求償。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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