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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悚畫面!18歲高職生撞死人擁2輛賓士跑車愛搶快

雙方都有責任
四輪超速屬實
影片中的機車轉彎也搶快吃對向了
我個人開在這種鄉間小路會特別注意
隨心所欲的駕駛太多了

這就是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的下場

死了自己負責


今天情況顛倒過來

機車超速,撞上轉彎逆行賓士跑車,機車駕駛當場死亡


哪個主責??


該不會又看誰開豪車誰主責吧??
不侵犯他人的路權,人家開再快也不會撞到你.

轉彎車全責無誤

希望這個小島可以明理一點,用路權來判斷交通事故的對錯!

法令有規定不能超速,但並沒有說超速車輛的路權會降低或是沒路權;

反倒是法令有規定,無號誌路口,同為幹道或是支道時,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先行,也就是只要有直行車存在,轉彎車就是沒有路權.
汽車駕駛違規是超速,其它並無不法,是為次因。

機車駕駛突然違規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導致肇事,是為主因。

兩造均有肇責,此案例機車肇責比汽車大。


小豬哥潛水教練 wrote:
機車要左轉,看到對向車還那麼遠,覺得ok可以轉,才轉一下龍頭發現對向車快的離譜,想要回去已來不及,請問是誰的錯?認為直行車有絕對路權的人,只要我直行,就算時速一百二,誰被我撞到誰倒霉囉...(恕刪)


法令並沒有規定超速會降低路權

法令有規定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

在交通肇事責任上來說,摩托車全責無誤!



另在刑法過失傷害致死、或過失致死來說,超速的一方存在的一定程度的過失,所以必須負擔刑責


請理性用法令來看待事情!





攝影愛好者 wrote:
如果沒有嚴重超速
機車早就轉彎彎過去了~


哪來那麼多的如果?

乾脆說當初父母不要生那位騎士,今天就不會出車禍好了.

轉彎車就是要禮讓直行車啦!
就兩個都有問題
一個逆向跨線.一個超速
逆向當然是不對
但 超速確是致死的真正原因
台灣應該比照日本有新手駕駛條款
考到駕照一年內有違規就馬上吊扣一年
且加重無照駕駛跟逆向的懲罰
65歲以上老人也要每年體檢並做認知測驗
反應太慢的就該將駕照收回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不侵犯他人的路權,人家開再快也不會撞到你.

轉彎車全責無誤

希望這個小島可以明理一點,用路權來判斷交通事故的對錯!

法令有規定不能超速,但並沒有說超速車輛的路權會降低或是沒路權;

反倒是法令有規定,無號誌路口,同為幹道或是支道時,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先行,也就是只要有直行車存在,轉彎車就是沒有路權.

就是這樣,台灣幾乎都是這種人。

機車不先看對向車況,而是逆向騎在對向車道再看來車⋯先轉先贏的概念
當逆向停在對向車道的機車發現迎面而來的車子煞不住,機車騎士就只能等死了

我們得到它 wrote:
天阿才18歲 這樣...(恕刪)

不用擔這種心
這世界最不需要的就是替有錢人操心
他們再怎麼慘一定活得比一般人好

話說這個案例.....說真的機車那個位置是雙黃線
要上法院的話應該是至少一半責任
不過人也不在了.......

貓兩下 wrote:
就兩個都有問題一個...(恕刪)


這你就把交通事故分成兩段來看了嗎?


被撞當下逆行全責,所以摩托車駕駛全責

但是撞擊力道因超速過大導致機車駕駛死亡,判小車車主主責嗎?因為如果小車時速50以下頂多是骨折阿


這樣去跟法官爭搞不好可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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