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大叔 wrote:請教各位機車騎士騎我方-沒有第三責任險 / 有強制險他方-皆有...(恕刪) 說真的,沒影片難客觀論述且您的情況,覺得對方要求不合理就上調解、法院耗,勞心勞力傷財費神,下次就知道保險的重要汽機車保險,重要幾項負擔不重,卻能省掉很多麻煩的您不撞別人,別人不見得不會來撞您
1) 一定要找警察做筆錄2) 筆錄會交給交通大隊做初判3) 保險公司拿到初判就會幫你討4) 如果對方不肯做筆錄, 反而對你有利, 筆錄上講對自己有利的事就好.5) 若警察不肯做筆錄(吃案), 或交通隊不肯給初判(吃案) 就一直打電話催, 也可以叫保險公司幫你催進度.有些警察很懶, 做筆錄像要他的命一樣這時候自己把平面圖畫好, 事發的經過寫好直接拿去警察局找負責警員, 讓他照抄這樣就可以了
沒圖根本沒真像。用打字的就能判斷誰對錯?? 呵呵! 幼稚園玩家家酒嗎?光是什麼"人行道騎車時速70",就是很天馬行空的說法! 專挑對自已有利,對方不利的點在寫!若是這樣也可以辦案的話,那真的就不需要讀書了,只要會用鍵盤打出中文字就可以了!
行車紀錄器、有第三責任險+超額報警、鑑定、先驗傷、要提告找理賠乾脆快速不拖的保險公司投保不要網路投保,必須自己來追理賠不輕易 報廢汽機車、回原廠估價、不私下和解沒有誰100%對錯,雙方都有部分比例的肇事責任隨便發生一場車禍都超過「強制險+第三+超額」保費金有車禍糾紛,請派保險公司來幫你跑是保險公司要賠錢,保險公司會謹慎要學會保護自己 生命 財產 安全
樓主有個觀念你要先知道,警察不負責法律判決,只負責執行他職權內的職責而已這次事件中警察要做的就是做好你們雙方的筆錄,視你們的狀況向上呈報賠償問題談不攏就上調解委員會,再沒共識就法院見,所以別怪警察沒幫你做主,他們沒這個權力如果樓主所說屬實,準備好有利自己的筆錄與證據,從調解到法院這都是很重要的最後樓主能力ok的話保個全險吧
SOP報警,現場劃粉筆事故圖,受傷人送急診,雙方作筆錄雙方三聯單,事故發生後7天可至事故發生地交通大隊分局看交通事故圖現在就要上網申請初判表一個月就會下來,聯絡車險上區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雙方調解,調解會至少要2次調解不成,提告,上法院吧!!SAM大叔 wrote:請教各位機車騎士騎在...(恕刪)
誰叫你要開車,開車擋路造成塞車,還會撞人,害人受傷。如果今天換成騎車,兩個人地上滾一下就沒事了。沒有質量那麼大的汽車,根本不會傷到哪裡去。汽車真的是塞車元兇,看看忠孝橋就知道了,一條機車道,比汽車道小四倍,車流還是比較快。看看汽車多會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