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只有一個:取得及維持駕照的代價太低廉
所以不珍惜
大家都知道日本用路人極為遵守規則
幾次去日本
每次導遊都有提到這點
最近兩年不約而同,不同導遊都講了很中肯的原因:
「你以為日本人有多守法?」錯了~~
(看近一二十年那麼多企業假帳醜聞就知道,日本神話根本是崩毀中)
其實是因為「他們非常珍惜駕照」
為何?
日本人取得及維持駕照的代價太高了
1.取得駕照成本(上課)台幣10萬起跳
2.被吊銷駕照(違規次數)比台灣容易太多
3.考照班還有合訓住宿的
↑這點我以為是唬爛,google後發現是真的,在日本工作的親戚也證實這點
4.駕照若被吊銷,要再取得考照資格,也比我們困難許多(看官自己去google)
5.違規罰款也比我們高(看官自己去google)
檢舉實名不是本來就有的嗎?
交通檢舉本必須提供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
係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原25-1條,95.06.30修正為20條)。
有的地區還要求提供身分證字號,做為檢舉人身分查核。
只不過明年開始都要依修正後的第20條內容,都必須提供身分證字號。
早在民國59年此法頒布的時候就是檢舉實名了,匿名檢舉本來就不合法規而不能受理。
但第23條規定了檢舉不予舉發中1項3款內容:
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身分。但檢舉事實具體明確者,不在此限。
所以政府自己種下的坑,現在還要自己來填第20條明顯與第23條內容衝突的坑。
要完全實行實名制就得修正23條內容,根據交通部今年的修正條文草案內容,確實將23條中「檢舉事實具體明確者,不在此限。」這項但書給刪除了。
不過檢舉系統早就都實名制了,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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