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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魔人的末路

若是能將舉發金額的10%回饋給檢舉者,無上限
這樣台灣應該會少很多違規!
但前提是,停車場、道路工程等等設施要完善
做的完善,依舊違規,檢舉開單並且給檢舉者回貴金,我認為剛好而已
不過,在台灣要能做到停車場夠用實在很難
加上車輛總數沒有限制,車水馬龍都還不足以形容台灣都會區的用路生態!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檢舉交通違停案件只...(恕刪)

每次有這種討論串
都可以看到一堆囂張的違規魔人嗆聲
這社會到底怎麼了???

大翔黑熊 wrote:
https://tw...(恕刪)

老早就是實名制了
你應該沒檢舉過吧?
中華民國萬歲
台灣用路人不守規矩
原因只有一個:取得及維持駕照的代價太低廉
所以不珍惜

大家都知道日本用路人極為遵守規則
幾次去日本
每次導遊都有提到這點
最近兩年不約而同,不同導遊都講了很中肯的原因:
「你以為日本人有多守法?」錯了~~
(看近一二十年那麼多企業假帳醜聞就知道,日本神話根本是崩毀中)
其實是因為「他們非常珍惜駕照」
為何?
日本人取得及維持駕照的代價太高了

1.取得駕照成本(上課)台幣10萬起跳
2.被吊銷駕照(違規次數)比台灣容易太多
3.考照班還有合訓住宿的
↑這點我以為是唬爛,google後發現是真的,在日本工作的親戚也證實這點
4.駕照若被吊銷,要再取得考照資格,也比我們困難許多(看官自己去google)
5.違規罰款也比我們高(看官自己去google)
大翔黑熊 wrote:
https://tw...(恕刪)


要舉證非常的簡單,用行車記錄器錄影後檢舉就好,只要明確違規事實、檢舉正確的違規事項、明確的日期時間浮水印、明確的違規地點根本不會走到需要到案說明這條。

+1000

目前累積多年的戰績僅108件,都是國道刷卡/下交流道插隊/高速貼屁股/危險駕駛/闖紅燈.....低於1000元罰單,懶得檢舉!

真心希望我們能用日本的制度,最少能刷下30%的不良駕駛!不會開車騎車的,就請他門座計程車或大眾運輸系統。
我家小妞蛀牙了~
看到這則新聞,我還以為時間退回好幾年前了

檢舉實名不是本來就有的嗎?

交通檢舉本必須提供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
係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原25-1條,95.06.30修正為20條)。
有的地區還要求提供身分證字號,做為檢舉人身分查核。
只不過明年開始都要依修正後的第20條內容,都必須提供身分證字號。
早在民國59年此法頒布的時候就是檢舉實名了,匿名檢舉本來就不合法規而不能受理。
但第23條規定了檢舉不予舉發中1項3款內容:
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身分。但檢舉事實具體明確者,不在此限。

所以政府自己種下的坑,現在還要自己來填第20條明顯與第23條內容衝突的坑。
要完全實行實名制就得修正23條內容,根據交通部今年的修正條文草案內容,確實將23條中「檢舉事實具體明確者,不在此限。」這項但書給刪除了。
不過檢舉系統早就都實名制了,有差嗎?

還好吧,有些正義檢舉人還是會執著的檢舉,不會因為這樣而有所減少。

會減少的的應該是 「復仇者聯盟」,帶著敵對報復式心理,用轟炸機的模式對整條道路進行重複掃蕩 或 是單對一個人......

大翔黑熊 wrote:
https://tw...(恕刪)

網路上檢舉一直都是採取實名制,是你不知道而已!
之前在youtube看過一個影片
好像是一個團體
主打少人數要讓他變多數人的一種交通違規社團

交通違規就是違規

但大多數人不敢明著拍

他們影片有實境去拍出一個情況

在一個人拍攝時,車主來大多就是大小聲嗆輸贏之類的

但當在一旁的"正義魔人"群起而至都拍他的時後

他就龜縮的上車跑掉了

主張錯就是錯,不應該只因為少數人就弱勢掉

那社團好像還免費贈送檢舉達人的衣服

一時找不到那社團

我個人是認為,你有本事敢違規,就不要怕檢舉

不對就是不對!

如果認為是台灣交通道路設計有問題是或停車格不夠什麼的

可以詢正常管道去建議之類的

不該成為違規的理由!
此生有電影可看,今生就沒有遺憾!
我笑了,我從以前到現在檢舉都馬留真實姓名、電話、住址

一些被我連續跟拍檢舉的,還會附註歡迎請我出庭作證勒


修這種無聊的法,是給違規魔人自我安慰用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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