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能證明你一直處於前車位置就可以了除了圓環 很多狀況都是外車要禮讓內車道的車行駛離開道路但前車並不需要禮讓後車後車追尾 屬於應注意而未注意甚至有「詐欺」及「惡意傷人」之嫌疑詐欺在法院一定要提以對方試圖製造假車禍為由 加上對方也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狀態我是覺得在樓主證據不足的狀況下可以靠這兩點來降低賠償金額需要的話我背後有非常龐大的車禍研究集團以及相關律師團黑的車禍都能有93%的機率翻勝
這種車禍不太需要再打官司. 勝的機率很小. 因為法官也是採信車禍鑑定為主. 所以調解才是最好的途徑. 為了這種 2 萬元的車禍再去多花幾萬塊. 不值得. 只有死人,重傷或獅子大開口的車禍才需要請到律師, 上面的已經跟你分析了. 環內車大於環外車. 光是這個. 你就輸了.
geoguide wrote:初判表明明是說雙方...(恕刪) 又一個不保險的案例需要賠償對方差額2萬.應該是對方修車費比較高!上法院或許能壓低到不用2萬.壓低對方修車費.提高自己的修車費(需要保養廠配合).才有辦法跟對方玩!
謝謝大家的寶貴建議跟多方的意見。我暫時約了政府的法律諮詢,看能不能有什麼幫助。肇事比例現在是各人50%,但是因為對方車子是高級車,所以修理費用比我高,所以我還要倒貼兩萬多給對方。我現在的立場是,我本來就是先行,他後面擦撞我車子,就算圓環外線要禮讓內線,但是法規上沒絕對路權的。更何況我是先行的,我要如何禮讓後車的車子呢?法規條文很難細分到每個意外的狀況,這部分只能我跟法官說明,讓法官來判別了。再一次的謝謝大家寶貴的意見跟分析,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