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104年7月16日管字第1046005868號函釋:「新修正之『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告示牌指示,於開放路肩路段欲駛離出口之車輛得提早離開主線行駛路肩,除路肩有故障車輛或散落物等事件致無法續行路肩外,應繼續行駛路肩銜接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如再變換至主線外側車道行駛,則為違規行駛路肩之行為。」。
竹北交流道在91KM,你在92.5KM就切出路肩,你就是利用路肩超車,路肩開放限下交道車輛,禁止變換車道,下交流道請排隊,你的提早也提太早了,整整提早了1.5KM,你要靠左到竹北,也要行駛到已經下交流道才切換靠左,下交流道就算車多也是要乖乖排隊。罰款請乖乖貢獻給國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