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ji03 wrote:除非他是用鏍絲硬鎖...(恕刪) 法規沒有規定一定要用原廠牌架,所以改裝牌架只要能夠清楚辨識就沒有違規。咕狗都查的到。如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1 條三、機車及拖車號牌每車一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但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號牌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一日起每車二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其前方號牌並得以直式或橫式之懸掛或黏貼方式為之。如果驗車時驗車員用改裝牌架當作驗不過的藉口是可以申訴的。
有什麼用, 重機一堆都改翹牌.換另一句講好了. 那些重機原廠就這樣.( 再來護般吧~)一堆在路上騎車機車道鑽來鑽去, 你想檢舉也看不到牌.加上都在車牌中間加一顆強光LED.晚上根本連一個字都看不到, 檢舉個屁.反正他們夠可憐了, 一直想上國1,3不能上, 只能留平面道路讓他們飆一下囉!也不用浪費時間檢舉了, 線上的一堆檢舉了最後都被警察的罐頭文打槍. 就讓台灣這樣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