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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酒駕害命...................


胭脂拉鍊 wrote:
唯一支持酒駕鞭刑一...(恕刪)

吊銷駕照也不太嚴重,現在路上也很多無照駕駛的
直接沒收車輛法拍比較好
然後車貸還是要繳完
這問題點就是出現在中華民國的立委們

尤其是那些交通委員會那幾個

社會亂象.他們在裝聾...

你無法消滅酒駕行為.但你連降低酒駕機率都不做...悲哀

如果光罰錢就有用.就不會出現X次酒駕紀錄又肇事新聞

負家子弟 wrote:
我比你更機八
不用0.15
只要有酒精反應我就想斃了駕駛


哇賽, 那我以後刷完牙用含酒精成分漱口水不就不能出門了!!!
DICKTRACY wrote:
講的好像機車沒酒駕違...(恕刪)


菊花都夾不緊,連牽個車都可能倒車
打死我都不信騎車時的平衡是可以多好
能看到的也是用更高的車速保持平衡
當然更高的車速就死得更快

而且機車酒駕多半是還沒撞死別人
就已經撞死了自己,就像某海陸士官長
除非是撞到行人或是其他的機車騎士

還是有人想法跟政府宣傳的一樣
認為只有機車撞死的才是人
汽車撞死的都不是人?

然後說汽車酒駕肇事再多都是觀感良好
機車騎在路上就是觀感超不好
每一個個案都是個案

不是每個喝酒都會開車

不是每個酒駕都會撞死人

不認同?

那你就另一黨囉................

希望 台灣可以將 酒駕肇事致死的,可以直接判死刑 !!

因為 酒駕肇事致死 就是殺人,殺人 當然就是要以殺人罪來判。

精神病殺人也應該 要以殺人罪來判, 因為不去接受治療不吃藥 也不能推託。

RX78NT12003 wrote:
回文私訊連結引言收藏推薦評分回報


台北市基隆路三段,今天清晨5時許發生重大車禍,由郭姓男子(23歲)駕駛的黑色轎車,疑因郭男酒駕導致車速過快失控,連續擦撞及追撞三輛機車,導致三名女騎士中,一名當場失去呼吸心跳,另外兩名騎士送醫急救。

郭男駕駛車輛追撞機車後,又因為失控撞進路邊騎樓,波及5戶民宅及10輛機車,騎樓雨棚因此塌陷,警方趕到現場,發現郭男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29毫克,立即將他帶回警局偵訊。


警方指出,到院前停止呼吸心跳的女騎士,目前還在醫院搶救,至於另外兩名受傷女騎士,意識清楚生命沒有危險。

警方調查,郭姓男子先是擦撞到一名女騎士,隨又高速後往前,撞到前方兩輛機車。郭男供稱,他是今天凌晨和友人在KTV聚會飲酒,肇事時因為緊張,記不清事發經過。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恕刪)
酒駕害1死2傷!23歲UBER司機發抖「怎麼辦」 母哭:我們會負責到底~

開UBER酒駕害死人,應該要算(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吧!



酒駕肇事永遠不會減少的。
酒駕者不怕死的,因為當下都認為不會有事的。
所以,台灣需要一條讓酒駕者當場想死的法律。
幹,酒駕殺人,唯一死刑

酒駕抓到也要重罰,什麼九萬,有錢人和沒有錢的人根本不怕

酒駕超過零點一五的人

罰百萬,扣車法拍,再抓出來遊街

反正就是要重罰,太輕了,所以大家才會有僥倖的心理
酒駕無差別殺人天天有
樓主貼的是"昨天"23日清晨撞死一堆人,23歲酒駕的毫髮無傷的
今天"24日清晨"是六十多歲酒駕騎車衝對向撞對向騎車夫妻
受害夫妻一斷頭、一骨折
老早就該死的酒駕垃圾還陪葬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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