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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人沒肇責!!

敢判有罪,就叫法官的小孩去馬路跑,再讓他自己開貨車去模擬能不能避免。

01sitter wrote:
看到路邊有小孩子在...(恕刪)


所以說有些地方規定,校車只要停下來,雙向都要跟著停下來.....

不過這個影片是有AEB自動剎車輔助,不然單靠駕駛,不可能辦到這種事情. 光是死角就知道不可能.
這個新聞畫面 看過了好幾次了....
也曾經以這件事 告誡過我的孩子 行經馬路 千萬不能奔跑

以我開車近30年以上的經驗
單看影片 駕駛說 速度只有30-40公里的時速 絕對是說謊
影片右側的車輛 兩車的速度可以做一對比
右側車輛的速度 個人估計 大約在30-40公里以內

而影片上的 肇事車速 與 車子撞到人後往前繼續行走的慣性

相近有經驗的駕駛人 心裡都能有個大約的數據 小貨車時速至少在60左右甚至更高
即便 在法律上目前無任何證據可以直接證明 車輛的速度
(但是如果鑑識單位 能夠調到原始的錄影影片 再加上 科學的判斷 得到車輛的速度 應該也不難)

駕駛者 說謊 絕對要負擔 賠償責任
樓主知道有A柱問題嗎?

而且他突然衝出來...←重點

這樣亂衝根本反應不過來...



之前公司車也撞過一個小朋友

他也是突然衝出來

那根本來不及反應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出處 https:...(恕刪)

家長沒教好
倒楣的貨車司機
他絕對不可能只有開 30-40 km/h

看的出來小孩是突然衝出來的

就看出這兩點

01sitter wrote:
看到路邊有小孩子在...(恕刪)



之前公司的車就這樣撞過一個小孩~

他還飛出去...



小朋友真的要教好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出處 https:...(恕刪)


等判決出來再說吧,
不要自己當法官,用一些情緒性字眼評斷事情...
「駕駛於警訊時供稱「當時是直行,發現有人在奔跑,我有減速,對方突然衝出來就發生碰撞,我看到對方時距離約20公尺,當時時速約30到40公里,當下沒有辦法做反應向左側轉作閃避」」

某方面我同意貨車駕駛有點倒楣,但我覺得這貨車駕駛的習慣也很差勁。如果當下選擇是煞車踩到底會不會比較好呢,而不是沒閃過再把小孩碾過去。

以這駕駛來說,如果向左側閃避的時候,旁邊有台機車該怎麼辦呢?把機車撞飛?
我前同事就是遇到這樣的事情,汽車不煞車卻往旁邊打,把一群機車騎士撞飛,她傷到腦、躺了好久的加護病房,本來的好工作、即將到手的博士學位都變了。


我現在每天開車的路都會經過很多間幼稚園、學校,沒輕踩油門的時候就是放在煞車上隨時做好準備阿~
不就是嘴歪怪茶壼.不會生怪鄰居.

為什麼不說.沒教育好小朋友的過馬路觀念.

出事了.永遠是別人不對.能牽拖多少. 算多少

是不是又要來個"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大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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