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保第三責任險,問保險理賠員最快,不過看來是沒保,才會上來問了.車損賠償跑不了, 傷害應該也很難躲得掉, 人家都在幾小時內去就醫了,就算他是故意坑你, 你也很難說服法官.誰要你開車不小心,讓人有機可乘.
八卦肥宅 wrote:首先我了解車禍中 ...我可不可以質疑對方的傷不是此次車禍造成的比方說拉對方可能在案發過後3小時得到醫生診斷書 寫(頸部扭挫傷)說實在這種症狀看網路上寫好發於30~60歲的人尤其是職業汽車駕駛 通常都有頸部的職業病---(恕刪) 好問題,也許他原本就有"頸部扭挫傷",不過,你又怎如何證明他沒有因為這次事故加重了"頸部扭挫傷"?這是一個相對的問題~
直接跟你說我知道的案例有人開車撞到前車的屁股本車無什麼車損前車屁股也只是後保桿變形 類似tiida那種小車當天也沒說他受傷報警處理之後各自離開然後晚上他自己去看醫生說被追撞頸椎痛痛的然後檢查一番檢查出來椎間盤凸出壓迫神經後來就告上法院刑事庭輸掉 被判拘役兩個月 六萬就沒了然後民事要求賠償七位數的金額這邊雙方都有請律師了被告的律師也請法官調他病例查出他以前就有椎間盤凸出目前還在法院攻防中耗時n年也就是說你要查他病例只能請法官調病例...到那一步對方價格只會越開越高之後就看法官怎麼判決了
八卦肥宅 wrote:請問一下我哪句話讓你感到我態度不佳不是要跟你爭論可能我自己沒感覺到尤你這個旁觀者來看比較能看的透徹方便告知讓我修正一下 基本上你質疑人家就是態度不佳了一副就是不想賠的樣子認錯跟不認錯本來刑度就有可能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