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射裡面 wrote:哪有那種政府花了錢,就一定要有成效這種事?.(恕刪) 如果花了錢不一定要有成效,那每年政府預算也不用編了...建議把每年預算金額/2300萬人=分紅金額/人,這樣或許有機會慢慢朝均富邁進..以2017年約2兆預算/23000000= 2000000/23= 86000元/人 , 一家四口可以分到 34萬,看是要存二年換一部車,還是要拿去繳房貸,還是要拿去旅遊促進經濟也ok..
別射裡面 wrote:治水預算歸預算預算...(恕刪) 預算是用來治理城市計畫的費用 既然有計畫卻實際沒成效這叫瀆職如果都照你說的這麼輕鬆 所有計畫的成效無法掌控 那大家把錢都分一分 反正成效都是聽天由命!然後找妳家附近的浪狗浪貓蓋腳印就好了!
妳成年了嗎? 有沒有在繳稅呀??妳是政府成員? 還是妳代表政府??妳說 政府花錢不用有成效???那要政府幹嘛? 只要會推責、講幹話就好??事前都不用評估、不用審查?所以妳認為 政府 花人民的納稅錢都不用手軟,出了事只要 推責、講幹話?幾歲的人呀? 講話時,麻煩也用腦袋想一下再說 好不???別射裡面 wrote:2018-08-28 14:14 by 別射裡面媒人婆還得包生兒子??哪來的刁民思想??正所謂,盡力而為,不懂嗎?哪有那種政府花了錢,就一定要有成效這種事?當政府是神嗎?是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