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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開車行徑...卻無法檢舉...

這種情況不舉發實在離譜
樓主向警政署長信箱反映就對了
影片第5秒時該轉彎車就進入路口了.那時原PO離路口還有一段距離吧.

而且......原PO的前方是紅燈,又有2線道可以選擇.
正常的行車模式:
1是禮讓已進入路口的轉彎車
2是切到右側車道,讓雙方都能不必停等.

原PO的開法,硬是想卡住轉彎車....???

發現搶不過轉彎車,就轉而違規跨越雙白線,侵犯右側車道的路權.
搶不過就煞車,何必跨越雙白線,然後搞的好像不得已跨越?

再看看那台轉彎車的立場.
該路口並没有號誌.
所以該轉彎車理想的轉彎時機點是前方紅燈(如果綠燈有車流).
所以很搞不懂原PO在前方紅燈的情況下,你是連等紅燈也想搶佔第1個位置,這是頭香的概念?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9款,或者類似條款,
講的都是雙方同時到路口時的路權.
此例明顯是轉彎車先進入路口.
正常的情況下,轉彎車應該是預期-->在前方是紅燈且己方已進入路口情況下,直行車會禮讓吧,最後確實也没肇事.

不然該路口的車子都不要出來好了.
建議原PO開車真要小心些,別亂跨越雙白線跑到別人車道.

geoguide wrote:
影片第5秒時該轉彎...(恕刪)

搞得很像你是車主..
本人超討厭這種頭過身過的開車方式
遇到一定尾隨跟拍
這種人絕對是沿路違規
影片看了又看
轉彎車是和拍攝車差不多時間到衝突路口
但轉彎車是根本沒看直行道車輛?
還是硬要直行車讓?

反正拍攝車是被逼讓了
也因為轉彎車的關係才壓到雙黃線
因為轉彎車逼迫到直行車
才導致直行車會跨越到雙黃線



本來以為有一個腦袋有問題的就算多了

發現原來還有不少個,是分身帳號?

EthanTs wrote:
樓主是為了閃避左方...(恕刪)


交通法規是不是規定不能跨越雙白線??
規定就是規定
用生命財產捍衛路權、恪遵法規,很難嗎??
只有自私自利,貪生怕死之人,才會膽怯的閃躲
就等著被後方車輛檢舉吧!!
誰都看不起你這種心態!!
你什麼都沒錄到要怎麼檢舉?

支持舉發,

請該分局的該位員警不要再擺爛了,

還是有很多有肩膀的員警肯開單,

擺爛員警閃邊去,不要害到其他認真值勤的員警。
別射裡面 wrote:
交通法規是不是規定...(恕刪)


哈哈哈,這已和規定無關,這是為了保護自己安全

不得已的動作,有人檢舉警察也不會開單。

警察若會開單,我頭可以砍下給你。

你來開車,你可以等著被撞。白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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