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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我待不下去了(2)~你們怎麼開車的

ake999 wrote:
違停又併排,除了台灣...(恕刪)



說的是事實 在台灣 車子不太禮讓行人是真的。


注重與尊重人的本質與禮讓,還是有大的進步空間。
慢走不送,

另外,

問你的左右鄰居親朋好友要不要一起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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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e999 wrote:
違停又併排,除了台灣...(恕刪)


加油,希望下次發文時,請附上你已移居他國理想國度的照片,才能代表你真正無法待在台灣,不然一直待在台灣累積你的痛苦,對你的健康會有不好的影響。
台灣只是福建省附嶼…不是國家
ake999 wrote:
違停又併排,除了台灣...(恕刪)
因為台灣很多人都低頭划手機過馬路 跟散步過馬路
樓主說的我很讚同
目前以台北市來說也是如此
以我騎摩托車來講
有二次遇過 機車 汽車 汽車 停到第三排的
以我騎摩托車的人來講就會很煩
因為你無法更安全的騎車
必須彎來彎曲的
因為一整路都是這樣
所以只好騎靠中間的車道
這時候如果你速度不夠快
後面的汽車就會靠你很近 或巴你
目前只希望柯P連任後
對這些問題加以改善
尤其是違停的部分
南京東路四 五段這邊
連人行道都常變成汽車的停車場
A1類道路交通事故係指車輛或動力機械在道路上行駛,致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近5年肇事件數及肇事率(每10萬輛機動車輛肇事件數)均呈現逐年下降趨勢。茲就106年A1類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原因與肇事者特性簡析如次:

一、肇事原因
106年A1類道路交通事故1,434件,肇事原因逾9成4均為駕駛人過失,前5項依序為「未依規定讓車」201件(占14.02%)、「違反號誌、標誌管制」133件(占9.27%)、「轉彎不當」129件(占9.00%)、「酒後駕車」85件(占5.93%)及「行人(或乘客)疏失」65件(占4.53%),顯示加強宣導駕駛人(用路人)守法與禮讓精神之重要性。
另觀察「行人(或乘客)疏失」肇事原因,以「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26件(占40.00%)最多、「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16件(占24.62%)次之,「穿越道路未注意左右來車」12件(占18.46%)再次之,3者合占83.08%;以年齡別來看,則主要集中在「70歲以上」43件(占66.15%)最多。

一件交通事故的悲劇會造成兩個家庭的不幸,不論是加害者或受害者⋯⋯

小弟在法院看的太多太多了!

「開車」丶「騎車」甚至「停車」希望大家能夠遵守交通規則就遵守,不要讓悲劇一再的重演⋯⋯
你的這個問題,總結~
*交通部迂腐
*道路設計不良
*行人不守規矩
*騎自行車不守規矩
*騎車不守規矩
*開車不守規矩
*對法規不尊重
*對執法不尊重
*衝突遽增
*禮讓遽減
*姑息養奸
總之~需有權責之人大刀闊斧改革。
ake999 wrote:
台灣太糟了,行人還在過馬路,
車子還在慢慢滑行找空隙開過去
一下就前面過、一下從後面過
讓行人過馬路充滿了恐懼...(恕刪)

這次真的,沒辦法同意更多了。
這種情況真的很糟糕,來高雄看看你真的會吐血。
但這情況要改善只有靠警察,或看行車記錄器能否做為檢舉證據。
不然就是大家一起死。
今天你也許只嚇到別人,改天別人可能是撞死你或你家人。

我就說了,還奢言什麼「拼觀光」?
觀光客是來放鬆心情遊玩的,這路況要怎麼讓人放輕鬆?
最基本的都做不到,談什麼文創、民俗特色等等點點?
那都是緣木求魚。
台灣果然不欠酸民,只欠敢面對問題,面對自己,解決問題的人。
台灣的交通亂,很多人到國外一様乖乖的,不是做不到。
我們目前改變不了別人,但可以從自己開始。這種習慣會擴散的。當路上大部分人車都互相尊重,自以爲小聰明者自會收歛,這是群眾心理,在台灣尢其明顯的群眾心理。


從自己做起,就這樣簡單。其他的都是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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