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33 wrote:啊就罰得太輕如果改為每次違停罰車價(上市時原價)的五分之一停五次就等於捐一台車了看誰還敢停 罰的太輕是真的照車價來罰錢,是有必要的有錢買上千萬的車,就要多付一點才會痛不過20%太狠了啦@@原始車價的3%就很驚人了就已經能讓全台80%亂停的汽車消失了剩下20%太有錢所以若是累犯一定次數,就罰金加倍再加倍
這個標題太無聊了吧,又不是只有公車站違停的才不識字,隨便舉例不識字的真是多到不行。1.汽車誤停公車站....看不到公車站標示2.防火巷誤停........看不到防火巷3.高速公路超速......可憐到連110都看不懂了4.紅線違停..........色盲可能情有可原吧....太多了,懶得舉例了,有興趣接龍的就繼續吧
strive wrote:每每行駛在路上都有汽車誤停公車站,其中不乏高級車種,真的是誤停嗎?還是故意挑戰公權力?想來個爽度?還是罰錢1200元對這些人不痛不癢,怎麼都不停警備車位?反而都誤停公車站?? 就台灣的執法能力差而已!!!!!因為被開單的比例非常低常常見到警察來了違規停車的還慢慢地不想走反正只要人在車上警察就不會開單大陸一線城市遵守交通規則遠勝台灣因為一違規罰單和扣點馬上就來了違規停車的人付出的罰金成本遠低於停車費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