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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制定闖黃燈視同闖紅燈的法律


d90243001 wrote:
闖綠燈視同闖紅燈.(恕刪)

這這這......怎麼了
徹底落實每個綠燈都有秒數
才是正解

看到綠燈剩3秒,還離很遠,自然不會衝
但不知道秒數,衝到速限,快要過但還沒過的時候,突然黃燈
通常就是會過去了
意外通常就是這時候發生的了...

常常尷尬就是尷尬在這
希望政府能真的落實全國綠燈通通都有秒數
我個人的經驗黃燈還是過去的好
我上班路上看到黃燈減速滑行在紅燈時於停止線內停止
就被後方的車子給撞了.....
還好只有皮肉傷之後
我就學乖了黃燈就是加速通過最多收到一張闖紅燈罰單不想再被車子撞了...
如果有常常開同一條路上下班的人

仔細去數秒數

通常一個月內或是颱風過後,甚至週末有官員出巡

紅綠燈的秒數就人為儀控跳掉了
這是交通主管機關的問題,即使是同縣市,綠燈變黃燈,黃燈變紅燈的秒數沒有一致,駕駛無法預先判斷要不要停,當時速來到60公里,已經到達路口,突轉黃燈,當然要快速通過。政府要先替用路駕駛著想,設計明確的燈號才是,一直開單,也不會減少這種黃燈的問題。一國好幾制,相信大家都闖過黃燈。
實務經驗上是

縣鄉道交由各縣市政府交通主管機關:交通局/處、縣市警察局下轄交通警察局、公路養護單位等來開會協商

國道:高速公路也是依各縣市政府抉擇細部

所以,交通是一個高度政治敏感議題,歷年選舉只會喊喊口號,實際都減東減西
黃燈轉紅燈後, 還有6秒的車輛淨空期
所以除非另一方向闖紅燈,
否則不可能撞到
黃燈設計是合理的
還有一些雙向道的路名

同一條路紅綠燈就設好多支
其實我更無法接受的是,在我騎兩輪車的時候,
明明前方路口是綠燈,然後旁邊的兩輪也好四輪也好,
會在距離該綠燈路口還有約一半距離時,開始瘋狂加速,
不管最後通過的瞬間號誌有沒有由綠轉黃、或是再由黃轉紅,
總之,那些車通過路口時絕對是最高速~除非紅燈來得太早;
過了之後馬上減速,之後遇上的下一個號誌若老遠看到是綠燈,
就再"如法炮製",更甚者還是在學區上、放學時段這麼做,
二十年前的一個下午,差點將我等一眾同學連同導護媽媽、老師全部送上西天。
新的法律 若是不痛不癢的罰錢了事
還不是一樣
應該要加重罰則

因 違法行為 而造成事故
就不該適用 過失罪,而是一般的 傷害罪、殺人罪
還要加上 公共危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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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只要是 適用罰錢 的違法行為
就不是人人平等的法律
例如
同樣的超速罰款
對 機車、國產車、跑車、超跑 的駕駛者 (或是 年收入50萬、百萬、千萬)
就不是 同等級的懲罰

至少改以 年收入的n% (比例可討論)
若無繳稅紀錄(年收入)
就以當時違規車輛的新車市價n%
當成罰款金額
才能達成同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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