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016435 wrote:行人跟人力車輛權益最大責任最小,懶惰的台灣人卻老是以為車子愈大權益愈大責任愈小簡單的道理被行人或自行車撞到會如何, 被機車汽車撞到會如何責任是依人力、機械動力、機械動力車輛大小而有不同, 機械動力車輛駕駛人老是弄不清自己責任,交通是不會好的.......(恕刪) 蛤? 所以闖紅燈是應該的?否則就是 "懶惰的台灣人" ???
golove123 wrote:平常也有只是校門關...(恕刪) 光是在人行道上還要行人去閃單車就很北宋了,然後迎面而來分明逆向還一直按鈴要你閃更是讓人南宋,總之要把單車趕出人行道啦。你們騎腳踏車的就是人,我們是阿喵阿狗嗎?學學你們對汽機車的要求,行人在人行道最大,看到行人要無條件停車讓路啦。
懶惰台灣人的心態, 即想要行人或自行車的方便, 又不肯自己靠自己的力量移動, 所以常見機車騎人行道如果不爽行人的自由, 就自已來走路騎單車, 不過補充一下, 行人及騎自行車也是自負風險的, 不必在那麼強調什麼闖不闖紅燈,那不是重點, 重點是自己小心, 因為機動車輛撞到行人或自行車, 肯定八成要吃虧的行人最大, 人力車輛次之, 想要在人行道走, 要不走路, 要不騎自行車, 當然有些人行道不能騎單車就入境隨俗了(台北市)Vincent616 wrote:蛤? 所以闖紅燈是...(恕刪)
ycc0512 wrote:總之要把單車趕出人行道啦。你們騎腳踏車的就是人,我們是阿喵阿狗嗎?學學你們對汽機車的要求,行人在人行道最大,看到行人要無條件停車讓路啦。 路權回歸正常就好:行人:人行道腳踏車:慢車道汽車(包括機車和大小車):快車道
答對了台灣會弱就是機車性格, 想要享受機車的便利, 卻又不肯遵守交通規則, 只想權利不盡義務 --->自私,想要有行人或自行車在人行道的權益, 又不肯自已辛勤走路或踩踏板流汗前進-->懶惰這種自私又懶惰的機車性格不改, 台灣不會進步PS.另外就是機車騎士的體態普遍肥胖, 有礙健康, 所以要改善就從不趕時間或鄰近的日常生活購物辦事改用自行車開始tokikawa wrote:很多人在網路檢討汽車還有腳踏車但路上數目非常多居世界之冠當然違規數目也很多的機車卻鮮少人檢討笑今天走在人行道才被一輛快速騎在上面的機車嚇到很多人在網路檢討汽...(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