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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在台灣是不是無解



allan_yang wrote:
違停跟道路規劃有關係?根本就是教育問題!有太多人都不知啥是禮義廉恥,圖自己方便就好只是暫停一下而已沒關係啦!


一針見血的見解
完全同意這位大大說的
違停常常都是弄到出人命來,再出來道歉
我常常為了找停車格和停車場花很長的時間找位置
就為了不違停(尤其是紅黃線)
若要去不熟的地方
我也是會用google map先查看一下街景
再看看怎麼去比較好,是否好停車,是否有停車場
有時甚至為了停車問題,乾脆就騎車去了

能替自己的違停找籍口的人
通常就是常常在違停的人
就像買了汽車卻嫌沒車位到處亂停的人
不知道日本都是得先有停車位,才能買車的嗎?


政府無作為阿~
就像酒駕罰責一樣
一直都是無解
我不喜歡台灣這種檢舉達人的作法,爭議性太大。你就讓警察直接出來開單我沒話說。
檢舉依台灣的現行法令,是沒有爭議且合法給一般民眾行使的權力!

當您認為用路權受到影響時可依......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時間、地點)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如採證照片),向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檢舉辦理,經查證屬實,當依法舉發,期達嚇阻違規之效。

不管被檢舉人認為是否有爭議或爽不爽! 當然違規的人發現被舉證時,當場惱羞成怒攻擊檢舉人的機率很高,就算違停在(人行枕木紋通行處違停)...等不要臉的行為,仍然不認為自己有錯!

不是嚴重影響用路安全的違停,可以體諒的,但誇張的很多,很氾濫,所以有檢舉達人的出現,多少制衡嚴重違停的氾濫!

vigorhsieh wrote:
這個問題大家吵了很...(恕刪)


政府即將內閣異動
未來交通部將修法,賦予檢舉人合法擁有槍隻
只要件違規現行犯,即可當場使用槍枝抵住違規用路人太陽穴,直接槍決
為了交通,為了公平正義,請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
又是一篇來討打的取暖文

要買車前,
"停車",車損及保險,罰單…的成本來就該計入了。
地陝人稠的區段本來就不適合私家車進入了,
在大陸如上海深圳… ,新加坡,車牌比車子還貴,
而且還限單日 or 雙日才能開進某些區段。

我也住在天龍國,
一年中也免不也要吃上幾張違停的罰單,
但是,
自己違停,
被拖還是開單也認了,
這本來就是在天龍國開車該付的成本,
違停本來就有錯在先,
哪來那麼多廢話。

如果嫌罰單還是停車貴,
坐計程車吧,大眾運輸,還是ubike 吧。

最後,路不是你家開的,
寸土寸金的地方,
停車就是要成本的。

不然建議你移民到鄉下還是美國好了
愛怎麼停就怎麼停。

ps 美國大城如曼哈頓 日間停車每小時約台幣500起跳。
覺得開車不方便就不要開, 沒人逼你開.
我家沒汽車沒機車連腳踏車都沒有, 我家不住台北沒有方便的捷運跟公車網
覺得開車不方便就不要開, 我們一家4口做得到, 你也可以做得到

逆轉人生 wrote:
這問題根源還是不止...(恕刪)


非常同意.
當然我這裡指的違停不是霸佔一整天,這種就真的太誇張。

而是路邊停靠等人,或是臨停上下車的。
住在台北市新北市的大家,能否明確的告訴我,哪裡有合法的停靠區?
有時候整個社區繞一大圈,還真的找不到任何非紅線的地方。

那些喊可以不違規而成功上下車的,莫非你們是用飛的上下車呢?或是你們活在平行時空?

違規一定不對,但是我們該反問,政府單位(下從里長,上至市長),是不是真的看到區域規劃的問題所在,而不是只有一味地開單。



Sammama wrote:
你以為可以理性的跟他...(恕刪)
vigorhsieh wrote:
而是路邊停靠等人,或是臨停上下車的...(恕刪)


路邊停靠等人...請問停多久?5分鐘?10分鐘?
你的車子可以先開到合法區,人到了手機連絡再去接,誰叫你在那等啊?
難道你的男(女)朋友或家人連幾分鐘都等不了,非得要你等?

臨停上下車...一個人拉開車門上下車,一人前座一人後座同時拉開車門上下車,通常花不到一分鐘,檢舉達人就算想拍照檢舉,恐怕難度相當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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