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2520 wrote:印像中有看過一個新聞郊外那種停挖土機卡車的私人空地(有圍牆圍起來的)大門沒關有人私自跑進去停車,地主沒注意到後來去把門關上結果被告反告擅闖私人土地(好像是這條?)結果不成立,理由好像是你大門沒關所以不算......(恕刪) 外面的空地,目前實務上來講,需要擺放明顯「公告」,才有可能成立不過這個案子很明顯,那是別人家,門口也有鐵捲門... 門口也有貼門牌號碼
Latios_JP wrote:偶爾回來一次就看到不知道是哪位沒水準的把車停在自家的車庫裡。對不起!要回日本了因此先把鐵門拉下來了。下次是下個月中才回台灣到時再回來開門 最後車主的姑姑會出來哭訴"因為門牌號碼不夠大,導致誤停,這個政府要負一點責任"
前年吧,我們社區車道門口被停了一台車地下室的車通通出不去能不能處理?答案是不能!因為車道處前方沒有黃網線沒有大字清楚的標示出入口跟警示燈旁邊沒有畫紅線.......當然有找警察,車主用上述的理由反駁!所以只好等那位車主停到高興了才能把車開出去當然事後能加的東西都加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