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高速公路可以安心的近距離逼車了


egoempathysales wrote:
沒逼過車...有影...(恕刪)


在國道上用很快時速貼在前車,用很不屑/傲慢的心情去給他按喇叭.閃燈,就是逼車了

再不爽的話,就給他頂上去

然後就變成新聞的主角了.....
請問當初舉發的內容描述為何?

只看到針對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部分回覆

連續閃大燈的部分呢?
t232181 wrote:
您於107年05月2x...(恕刪)

搞不清楚法條沒關係,但不要不聽勸又用標題誤導別人

我也看過隔壁車道遊覽車逼車而去檢舉未保安距(載一堆人還逼車該死),但同樣被打回票,想想的確沒錯,安全距離這東西本來就要用速度輔助定義

前面也有人提供正確檢舉方式了,關鍵就是要選對法條

goldmr18 wrote:
搞不清楚法條沒關係...(恕刪)


我沒有誤導誰,我只是用自己的檔案來求證之前前輩失敗的東西~

其實你也可以試試,你用其他的法條來挑戰這位員警的底線


你信就可以安心地逼龜車不會被隨意檢舉
你不信就安靜的瀏覽不用刻意刷存在感

chiayingcool wrote:
請問當初舉發的內容...(恕刪)


sorry,我把持續閃著大燈跟連續閃燈搞錯,因法條引用錯誤,沒檢舉成功.故就不再提了
我覺得重點是"讓道"
他閃燈按喇叭...迫使你讓道
所以遇到逼車的,我都會讓...
一方面為了安全
一方面方便檢舉

t232181 wrote:
sorry,我把持續閃著大燈跟連續閃燈搞錯,因法條引用錯誤,沒檢舉成功.故就不再提了翻桌


那標題應該要改一下不然有誤導之嫌
t232181 wrote:



沒想po影片阿...(恕刪)



沒有任何東西可以當證據
還敢大言不慚說 這是國道現況?


說不定其實根本是你有問題
所以心虛
隨便說說大家都可以
不過在留言中你也似乎承認你是龜車了

y384213 wrote:
我覺得重點是'讓道...(恕刪)


你說的沒錯

但是閃燈還是要夜間比較明顯.容易檢舉

chiayingcool wrote:
那標題應該要改一下...(恕刪)


說的也是,已改標題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