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行人來說,滯留在道路上的時間似乎與發生危險的機率成正相關,二段式過馬路反而增加了行人面臨車流危脅的機會。這種做法只適合路面極度寬闊的,例如台北市敦化南/北路,才有足夠的路面設置行人容留及安全防撞的設施。
香港也是全面如此設計的捏而香港的設計是從英國移植過來的英國是此設計的始祖而歐洲國家基本上都會有行人庇護島不然可以上Google map 街景實查這些設計無疑就是在增加安全且效率不一定降低因為同向綠燈的話有些路口汽車左右轉要等行人穿越啊嚴重者會回堵到後方直行車輛(ex: 復興南路和平東路口)
chenchiutw wrote: ......明明日本執行己久的單一路口通行法最適合台灣........四個路口跟行人各一次通行的方式最安全,也不會讓左轉車占用一線造成後方回堵.......四個路口車道通行一次後換行人單獨通行,因為不會有任何一台車輛可以通行路人想直走橫走斜著走也行.........(恕刪) 這個方法最好,大推。
這提議很好啊!很多路口的右轉車為了等行人過馬路常會發生回堵而且最怕的是人流多的路口好不容易第一批行人通過了又來一堆零散的行人造成路口的交通號誌使用效率低落比較有名的範例可參考台北西門町的中華路和成都/衡陽路口
樂觀其成,這是一個相當安全又有效率的設計!在適合的路口!可以避免車輛右轉與行人之間的交織回堵。不知道有什麼理由反對,請問反對的人,真的知道兩段式過馬路真正施行的方式嗎?當初在香港,深深覺得這事件好措施,台灣施行起來也會很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