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 Wen wrote:
不用到上法院,在調解階段就可以要對方單據一張一張攤出來驗證
再不然調解階段就是雙方喊價看是否有共識,喊個芭樂價給他就好了
反正你都打算要自己修自己的車了,肇責比例應該也比較低
要急也是對方急,
沒有新證據,鑑定很大比例會依初判走
直接告訴他,現在你是佛心來著跟他談,要談就好好照規矩談
不然就依法院規矩走
謝謝關心,謝謝關心
因為我一開始拿到初判以為會好處理...
雖然對方受傷
我盡我能力協助
沒想到根本不一樣,每次調解都一直罵罵罵
事情明明如監視器那樣你撞我
可以講成我撞你...白的講成黑的、黑的講成白的
證據就那在...還凹
然後每次金額一次比一次高
我印象深刻,第二次調解請司法黃牛過來要我出去等
在裡面開會,說傷勢那麼重
不然這樣子好了『每個月一萬....一直到退休』........總金額好幾百....
導致於我根本很難跟他講話......
最後也是對方提告....我也才去反告他....
我傷勢無大礙,挫傷而已
他是有開刀....
總之千錯萬錯都別人的錯就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