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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號誌十字路口車禍責任歸屬




勿論幹道支線,這個不合理的"應注意未注意"

當有人受傷時,絕對會讓你荷包大大失血!
謝謝各位版上的大大熱情指點 我大概知道了 如果送鑑定 我最有可能吃到的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 跑法院 跑調解 確實也是耗費時間跟精神 如果目前能以30%做為和解的前提 那我會盡速跟阿北和解 畢竟阿北年紀也大了 同理心 有些事情我也不想讓我親人遇到 希望事情可以圓滿落幕 謝謝各位大大:D
無號誌交叉路口的路權判定順序:
1.幹道或支道(幹道會有"慢" ,支道會有"停"或"讓")
2.車道數
3.轉彎車輛或直行車輛
4.右方車先行

有幾件大家比較會搞糊塗的:
如下圖,假設沒設置號誌;橫向跟直向兩車道,其實不分幹支道,車道數一樣 ;不因為有無繪製分向限制線而判斷車道數


如下圖,假設無任何號誌,地上有停讓標誌 ;幹道車要左轉 ,支道車要直行,支道車要先讓幹道車先左轉再直行


無花無酒鋤作田 wrote:
謝謝各位版上的大大熱...(恕刪)


你會吃到的是未依規定減速
減速是以不發生車禍為原則
在台灣別指望路權,恐龍就是路權,傷者為大,死者為大,就算你路權贏了但是恐龍總會找到理由判到你不要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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