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過失傷害法官先看沒和解直接判60天,得易科罰金1000/天(6萬元,這部分繳給政府,保險也不給幫你付)
然後就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啦
對方拿出的醫療單據讓法官判,不過只要拿得出基本上都是要賠
然後再來索討一個精神慰撫金(同樣是讓法官判)
這樣算一算並不會比較好
還不如看保險公司最多能給付對方多少,缺的再自己補上
2.你肯上法院對方搞不好不肯
3.建議你可以問法扶 不過其實很多都是打發時間 不會想辦法認真幫你解決問題 對於事情自己要站得住腳
4.不怕過失傷害這條 對方其實會拿你沒辦法
5.可以去請調商家或是路口監視器 可以當作對方沒減速的證據(可以由兩點的時間點算出當作參考)
6.經過路口需要進行減速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Content.aspx?SOID=13319
6.你只要肯上法院搞不好對方會軟化 願意用較低金額和解
7.建議你找里長詢問看看
8.各鄉鎮都有法扶時間表可以查查看就近的法扶 有的是用視訊方式
9.建議你多爬文 看看
10.有的立委服務處也有提供諮詢(有合作的法律事務所)
11.不怕就贏一半了 怕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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