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樓主這樣堅持,大概真的是爭一口氣只能建議樓主,求人不如求己,自己準備行車記錄器才是上策,現在真的是道路在走,記錄器要有的時代,沒紀錄到當下的事發經過,就是這樣隨(被)對方說/玩,雖然有紀錄不一定會贏(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但至少讓另一方較難反駁對自己有利的點,法院上的攻防也能有較完善的規劃。
HBO10383 wrote:所以判決書所描述 ...(恕刪) 你常常經過那個路口應該看的到.如果要直接左轉的會騎到路中間等,跟汽車一樣然後跟汽車一起轉.猶豫了,就在想要不要直接轉,後來放棄了,要去待轉,在看後面的車.
hsuan425 wrote:如果要直接左轉的會騎到路中間等,跟汽車一樣然後跟汽車一起轉.猶豫了,就在想要不要直接轉,後來放棄了,要去待轉,在看後面的車 想要直接左轉,猶豫了一下,還是去待轉好了,路上都給你這樣玩就好了我只能用想像的,但我想到了這個經典畫面。請參考,下次別在路上想左想右這樣玩了哦,在地球這可是很危險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