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小胖1229 wrote:
固定式的可以看有沒有告示,流動式的也要告示牌
沒有就是不合法
你犯法不代表警方沒有搜索票就可以進你家好嗎
一切依法行政,不是有沒有犯的問題
不需要酸樓主有沒有超速
上下班時間,有八成的人是超速行駛好嗎
基本上不需要偷拍,只要員警站在路肩合法的拍就抓不完了
我開上下中南部都是以看告示為主
不然就是請被偷拍而且沒有放告示的苦主現身說明一下
違規就違規
違規被抓就別再說別人取締違規不合法
他不合法是他家的事,不影響你違不違法
如果你違法就沒資格質疑對方是否違法
基本上我贊成從今起不需要任何警告標誌,直接開單
大推這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