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宣爸 wrote:
除非你有保酒駕除外...(恕刪)
3.受傷的看護,看來只有住院一天,除非醫院開出需無法自理,需要看護! 就算需要看護,算7天來看,看護費一天算2200X7=15400
沒人規定家中不能請看護的
只要醫生在診斷證明書寫上須看護休息3個月就是拿3個月
看是2200*90天還是1200*90天而已
渣渣渣渣君 wrote:
我家住在鄉下務農
家裡的人對於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
在去年的3月時,我的父親酒駕回家的路上,撞到了一台準備出家門口的車
(我知道爸爸酒駕是不好的行為QQ)
對方沒有骨折,醫院住了一天後就回家了
之後對方表示他車壞了沒辦法去工作
我爸爸將對方的車送去修理後
自己到對方的田裏面幫忙採收以及載送
那時對方提到和解的部分就一直避開不談
我爸爸也認為沒事了
結果在9月時,對方突然提告過失傷害
並要求50萬才要和解
前陣子過失傷害的判決下來了
易科罰金15萬
但對方要求的金額卻提高到了100萬
不論是50萬或100萬,感覺都是很不合理的金額...
請問版上的人,現在這樣子的狀況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