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樓主要舉發的違規應該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該路口為一般的紅綠燈號誌,
未規劃左轉燈及左轉道,
我覺得樓主的舉發並沒有任何疑義,
只是凸顯了幾個重點:
1.台灣道路系統長久以來的嚴重缺陷【未規劃左轉道及左轉燈】
影片可以看清楚那台小NA綠燈要左轉,後面被擋了長長車龍,造成交通阻塞。
因未規劃左轉道及左轉燈,小NA要左轉,交通法規是【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
看影片車流量大幾乎無法左轉,造成小NA必須違規左轉才能通行,
很多這種路口幾乎都到了快紅燈才能左轉。
台灣道路系統大概落後國外30年以上吧...
日本的道路設計
2.大眾對交通法規常識的缺乏
【大部分人都這樣開】【台灣就是車多, 讓讓也不過是幾秒的時間】
【該車早早就停在那裏了,論法他絕對沒錯】
天那!大家駕照都用雞腿換的嗎?
【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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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連交通大隊也覺得這樣是正常的,
裁定 不舉發

樓主收到應該覺得很傻眼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