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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旅車疑似右側超車+路口不減速,撞死老婦撞倒鐵架

不用嘴我肉眼測速器,速限50能撞成這樣,LEXUS應該不是紙糊的才對,汽車行駛遇路口未減速慢行,老婦人未禮讓幹線道車輛先行雙方都有錯。



這發生在我故鄉那邊
白天路口是有紅綠燈的
所以應該不是新聞一開始說的閃黃燈
以影片來判斷
我猜當時汽車直行時應該是綠燈
所以才會開這麼快

不過還是得依照實際狀況下去判斷

Speed Wick wrote:
路口是不會減速哦,四...(恕刪)


我就說啦!!同樣是用路人,兩輪說路口不會減速喔!!四輪說支線要讓主線!兩個用路人說的都沒錯,就只因一個兩輪一個四輪就彼此看不爽,跟小孩一樣一直爭.........有用嗎?我倒覺得很好笑。

每次看到挑起四輪跟二輪筆戰的文章,就很想進來看一下,跟我家女兒還有兒子為了玩具在吵一模一樣。
怪怪歐吉桑 wrote:
我就說啦!!同樣是用路人,兩輪說路口不會減速喔!!四輪說支線要讓主線!兩個用路人說的都沒錯,就只因一個兩輪一個四輪就彼此看不爽,跟小孩一樣一直爭.........有用嗎?我倒覺得很好笑。
每次看到挑起四輪跟二輪筆戰的文章,就很想進來看一下,跟我家女兒還有兒子為了玩具在吵一模一樣。


妙的是...還會多補一刀"右側超車"還加強語氣"還路口超車"

連主播.跟做這則新聞的記者.也都沒談及右側超車.路口超車

現在是可以眼睛都沒見的事也能講就是了???



PS.正確來講....遇特種閃黃號誌需減速慢行...有號誌管制先遵守

遵守路口路權是有順序的


就事論事就是大家講得那樣
但是在台灣鄉下
大車撞小車就是不對
大車全責.
結案
yms27 wrote:
妙的是...還會多補...(恕刪)


小孩吵架不是都這樣,看到什麼講什麼,反正他們怎麼講就是自己說得對,就只會...這我的這我的....反覆吵下去,大人(警察....等等執法人員)在旁邊看就覺得好笑又無言,肇責是他們在判斷的嗎?
yms27 wrote:
妙的是...還會多補...(恕刪)


剛看了影片,灰色休旅車不見得是要從右側超車,只是左側車輛踩停,右邊這台還繼續維持速度前行,看起來就好像路口超車一樣。其實右邊的車主比較沒經驗,再加上通過路口未減速,原本一場可以避免的車禍就發生了。通常要過路口前看到左邊車道沒事突然急煞時,右邊的駕駛應該先跟著煞車再說。雖然你視線被左側前車擋住,但人家沒事是不會突然煞車的(該車沒要左轉,前側也沒有其他車輛擋住),八成是有人突然衝出來或是有其他狀況。
北七喵 wrote:
兩造都有錯, 別故意...(恕刪)


1.兩輪當事人死亡.無法可罰.
2.4輪我看起來除了開的很快,沒時間反應之外也沒太多問題.
不過,休旅車撞死人,過失殺人這一條逃不掉.民事賠償應該也會要他半條命.
在台灣就算你沒錯,是對方全責. 但只要對方受傷不簽合解,你就多一條過失傷害前科.對方死亡,你就多一條過失殺人前科.
對方就算闖紅燈被你綠燈的撞傷,他吃一條闖紅燈的單.然後可以告你過失傷害對你求償.

千萬不要小看過失傷害或殺人.公務員資格會出問題.出國申請簽証會被打回票.很多大企業要求員工要申請良民證.就會有前科記錄.
台灣很多公司是不會要有前科的人.

所以上路要小心.
果然是高級神車
納智捷有行人優先模式
很少看到納智捷出問題的
Speed Wick wrote:
路口要減速右側超車...(恕刪)


我認為這文章不合法

蓋馬路是交通80%負擔

不然汽車車主 無罪就對 畢竟閃黃燈過 閃紅燈一定要停看左右有沒有停再通過

交通部下台 !!!! 英文妳也要要負擔.



全台 有沒有看過任何的十字路口 有沒有人乖乖都要停慢慢過? 閃紅燈跟閃黃燈 裝怎麼用?????
記牢 : 上述文章是有版權的,任意剽竊者罰金10億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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