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閃燈別亂用別亂用的原因就是,當大家都開著雙閃燈在衝,如果遇到車輛故障靜止也打著雙閃燈的時候,大家覺得會發生甚麼事情另外也並非所有車輛都有方向燈優先的功能,可能會讓後車無法注意變換車道的意圖。(駕駛也許有打燈,但沒有顯示在燈號上)而從法規上來說,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後霧燈 <--注意此內容並不包括危險報警閃光燈《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小於100米時,應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40km/h,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此條則是在高速公路上視線不良時可以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但車速度跟車距都有限制
別射裡面 wrote:你說的,那是霧燈!...(恕刪) 真的有夠可悲真替你的國文老師悲哀舉例你還看不懂,硬強變你一直說白天不可以開大燈你拿出法條又拿不出來拿出個處罰條例真是笑死人42條的未依規定使用燈光的"規定"兩字白天不可以開大燈的"規定"在哪裡??第109條第4款"規定":「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這就是規定,很清楚的規定所以非規定內使用霧燈才能用第42條的未依規定使用燈光處罰我要你提出哪一條規定大白天不可以開大燈不要在那裡打迷糊帳硬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