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講那台車也沒錯他方向燈早早就打了除非你確定他打方向燈不是要切入那個方向的車道如果行進速度和距離允許你看到他打方向燈,你是應該可以選擇「禮讓」而不是「讓」在台灣我不確定法規怎麼訂如果在美國前車如果有打方向燈,後車是需要視現場車況,與該車保持距離,和禮讓該車打燈變換車道我個人看那台車也沒很誇張不算很硬切開車火氣小一點路上什麼狀況都有的啦
2841u04 wrote:這位知名車評的開車...(恕刪) 身為知名車評 不本來就該開多提倡 禮讓 , 維持友善用車環境結果你不禮讓就算了 , 還把影片放上來公審 隻字不提自己加速關門 再想到他以前的事件 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