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都有受傷,所以沒有和解,都能互提過失傷害告訴。在無號誌路口發生車禍,跟一兩百公尺遠有無號誌無關。路權來說,對方可能涉及未讓直行車,你有可能未注意車前。要等到初判,要事發一個月後才能申請哦。這件事故你的肇責是比較小的,把你的底線採好。直接去申請調解,讓調解委員分析你們雙方肇責幫你們做調解也行。另外,交通事故看的是路權,對方有無駕照,跟事故沒有關係,就是開罰單而已。也就是,你無法說對方沒有駕照,所以就一定是肇事主因。提供參考。 louis27 wrote:當時天開始下雨,我加...(恕刪)
先問 你有向保險公司報強制險出險嗎? 要通知保險公司喔因為兩方都受傷 沒有所謂一定全輸 全賠狀況 是肇責比例 兩方損失加總後 按比例分對方兒子要告 你也可以提告傷害呀 告傷害是單方受傷提告才有利兩方都受傷 就是 各打50大板 沒什麼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