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9887337101353 wrote:要讓我紅請先看看法規.直行車左方要禮讓右方. 本樓不是看102條,應該看98條。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