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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這樣竟然不罰, 還是微罪不罰??

undefined wrote:
經本分局審據您提供...(恕刪)


如果取一個平面照片某一個時間點就能舉證的話, 那你可有得忙了! lol
hkl711 wrote:



真的...

...(恕刪)

我認同
但證據這麼明確 警察大可叫我補資料
而不是一句不清楚不罰
真的很消極 微罪嘛  
迴轉轉不過去 繞路啊

undefined wrote:
經本分局審據您提供...(恕刪)


這是中壢環中東路與榮安一街路口
這裡因為算環中東路比較熱鬧的地段 前面還有黃昏市場,所以違停的情況還蠻多的,不過至少沒甚麼併排停車佔用道路的問題
但這個路口這裡違停的確會讓想要迴轉的車輛一次彎不過去,在這裡違停的確蠻沒品的
我通常都會找停車格停 真的沒有就不買了~~


01站務您好,我的文章時常違反以下討論區規則:文不對題,故意離題及語意不明,不理性的態度將事情原委說明清楚,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的內容。歡迎移到資源回收
前幾天也剛檢舉了一張紅線違停,今天收到回覆通知:
本分局業依該車具體違規事實,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逕行舉發在案。
我沒有前後拍
我是左右拍
左邊證明他整台車停在紅線上
右邊證明車上沒人
兩張都有拍到車號
用軟體把照片的日期印在圖上
然後把有日期跟原圖共四張一起寄去檢舉
沒辦法前後拍是因為他車屁屁貼著後車的車頭
馬路那麼大那麼長,可停車的位置那麼多
偏偏就是要停紅線,還快貼到人家車車的車頭
我老婆說如果是她要開後面那台車子,肯定出不來,怎麼那麼自私呢?
所以呢,我就把車開出來了
看不出有「明顯」阻礙交通
停紅線是事實
如果交通員警經過,肯定是會開單或拖吊
希望所有檢舉人
一輩子都沒有違規過
如果有
請容我尊稱您一聲
聖人
弄個行車記錄器就搞得一堆正義狂魔
是想要告訴大家你很委屈嗎?
檢舉沒有被採納
玻璃心喔
undefined wrote:
我認同
但證據這麼明確 警察大可叫我補資料
而不是一句不清楚不罰...(恕刪)


台灣現行的交通檢舉制度沒有 補資料 這種機制

只有 舉發 與 不舉發 兩種回覆

一個員警一天要審核成千上萬件的檢舉案 不可能會去執著某一案件的

你這案不成 趕快忘掉 再去檢舉下一案 台灣只要出門 眼見隨處都是違規

沒必要一直針對一個案件

同一種違規 每個分局的認定尺度不同

同一個分局 不同承辦員的認定尺度也會不同

同一個承辦員 此時與彼時的認定標準也會變化

身為一個檢舉者 這些都要學習去 適應 調整 的
我檢舉家附近修車廠黃線長時間違停
已佔據機車道 請改劃紅線
市長信箱回我會加強取締
違停還是相同 車牌還拆掉
只能說大家騎車小心啦........
rau0521 wrote:



這是中壢環中東...(恕刪)



真的就是這樣
尤其車流量很大 又是彎道
對象機車都用衝的 
你一次灣不過停下來就要有被撞的準備


尤其這條都是麥當勞肯德基
迴轉車超多 
說沒有影響交通的人
我可以拜託你別上路嗎
機車族一撞就掰了
原來是環中東路...
那段違停確實很嚴重 常常連車道都一堆臨停的
支持樓主,不要灰心 繼續努力
undefined wrote:
因為我要迴轉 這兩台車違停買咖啡 我根本轉不過去


中央有分隔島你要迴轉
你確定嗎?
莫非你是開悍馬車

承認自己是檢舉達人有那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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