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mond0715 wrote:春節時在國道上被一個...(恕刪) 說說我個人的經驗, 有點類似.我去年底, 也是在高速公路上, 被後面的汽車擊落了, 我人沒受傷, 對方駕駛也沒受傷, 只有車損先講我最深刻的結論,1. 事故當下不管有沒有受傷, 一定要去醫院檢查 (不管是為了擔心有沒有後遺症, 或是事故後續處理), 一定要去檢查.......2. 一定要等警察來繪製事故現場圖....不要管拖吊業者說什麼, 堅持等警察......3. 車禍事故的後續處理, 是在懲罰被害人, 因為你要自己跑流程, 你要自己去證明車子的價值等等.......------------------------------------------------------------------------------------事故經過與後續處理:事故當下, 警察到現場, 繪製事故現場圖, 雙方到了交通隊, 做完筆錄, 做完酒測, 很好, 雙方都沒有喝酒製作筆錄過程中的說明不贅訴, 反正就是警方跟對方說, 他要賠償我, 對方也說會賠償...雙方先後離開交通隊後....對方開始不接電話, 最後該電話變成空號....因為我的車體險保額不足以支付修車費用, 所以我沒有選擇出險, 後續流程就自己跑1. 事故七天後, 用自然人憑證, 上網申請 事故現場圖2. 三十天後, 上網申請 初判表3. 親自到交通隊, 填寫申請表, 查詢對方的住址(先打電話給事故聯單上的交通隊電話, 會跟你說是要到該地點還是其他地點申請, 避免白跑一趟)4. 知道對方住址後, 要申請調解委員會, 必須要到對方的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 (如果住很遠, 就直接提告, 參考提告那段)5. 你一定要要求你的保險公司派一位理賠專員陪同你一起去調解委員會, 因為你不知道對方會不會反過來要求什麼(我的例子是,我沒有肇責, 不過我還是要求我的保險公司派一位理賠專員陪我一起去)所幸, 最後對方有出現調解委員會,也有保險, (不過駕駛因故被吊扣駕照, 光釐清事故當下, 對方駕駛的駕照是否有效,就拖了快一個月), 當然事情最後解決了-----------------當時因為找不到對方, 也怕對方不出席調解委員會, 所以找了很多資料準備提告...所以也可以參考一下提告對方, 可以選擇事故發生地點的地方法院(民事庭), 也可以選擇對方住址的地方法院(民事庭)....對方住太遠, 當然是選事故地點.提告時,把你知道的資料都填寫上去, 然後法院會給你一張證明, 再去警察局/戶政事務所 查詢對方的身分證字號.....然後就提告, 後續就......一連串的攻防....:(
我們雙方的保險,應該都無法理賠。(我有問她,他說只保基本的強制險。車是二手剛買不久)所以不會是等肇責出來再申請理賠對方是不是躲避,真的很明顯。Line不讀,打了幾天手機,都說忙線中。我也傳了簡訊,說若聯絡不上只好走法律途徑。幾天過去了,他一樣不聞不問。就算如你所說,回應 "一切等肇責出來再談",這樣合理啊,也比失聯好太多。但對方是不是躲避,應該不是此次想討論的重點。是躲避也好,不是躲避也好。對方失聯了,我只能照該走的程序走。我心裡感慨壞人很多(可能這句你不認同吧?這句是我的感慨,你不認同OK啊,沒必要為了這個戰我。=_=)tsai5059999 wrote:樓主就是先入為主 ...(恕刪)
樓主的情況跟我的很像我說一下我的狀況我有強制+第三人責任險,(至少保個車碰車,還有保險公司可以賴)對方只有強制險我也是在國道被對方從後追撞,再撞護欄有請國道警察處理,會拿到"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供互相聯絡用等滿一個月後聯絡處理單位申請初判分析表順便告訴承辦員警你要申請調解,要對方的地址現在對方神隱,你要先申請調解國道車禍要申請調解是你要親自去對方所留的聯絡地址所在地的調解委員會去申請(希望你們雙方都住同縣市,不然有的跑了)去到調解委員會向承辦人說你要申請車禍調解申請書上雙方資料.聯絡方式.事故發生情形等等,依申請書內容填妥交給承辦人之後就等調解委員會寄掛號信通知我是車損滿嚴重而且車齡算高,新車也佰萬就是我車沒直接送修,在等初判表出來這段時間賠償談不攏才去申請初判表出來申請調解,調解完對方才請修理廠來估價估完價對方就賠了,也沒上法院,你可以再調解委員會詢問上法院事宜我也是車壞了,但沒人受傷
raymond0715 wrote:兩萬...(恕刪) 兩萬~~提告是一時情緒吧?沒有要戰你只是解析給你聽不過有網友分享她的經驗了剩下的就不多說!!希望一個月後聽到 後續是怎麼處理!!因為就兩萬@@補一句話給你 防小人或許一些法律動作還是要出來吧!!1.請警察打這通電話2.會去不去 就再看看囉@@我個人的經驗 是先調解好沒報警 我是機車車殼破掉他比我大聲 後來去機車行估價1000 他要用中古價600 處理機車行說 這怎麼找中古的 我幫你找 恐怕都不只比新的還貴後來他 耍賴 留了電話 車牌給我 一樣三天內 封鎖我電話 我就用別支電話打 有通我直接就打給當地交通隊 做事後鑑定 並請警察幫我打這通電話隔天 錢就匯給我了!!但匯了 我能說他是壞人嗎? 應該也只是無奈吧@@我想只能給你參考 2萬和1千 是沒得比只是做法而已!!提告 調解 不就都是時間最快的就是請警察打這通電話 不過他要是沒兩萬 那也只是秉除你心中他是壞人 閃避問題而已@@這樣我是覺得太瞎了點@@
是啊,就兩萬。XDDD所以我說金額不高啊也就是這樣,有些人撞了人,乾脆跑了,不怕麻煩你再來告我吧。(尤其我呆啊,當時看那小女孩也乖乖的樣子,說抱歉撞了我們,當場也說她會賠償,結果不也...)很認同上面網友說的"車禍事故的後續處理, 是在懲罰被害人"莫名被撞了,修車期間多了很多不便,還自己付費修車?真是沒天理啊以上各網友的建議,我都非常感謝!tsai5059999 wrote:兩萬~~提告是一時...(恕刪)
raymond0715 wrote:是啊,就兩萬。XDDD...(恕刪) 前面很多人都有說出經驗了 在下只能跟你說 能調解就先調解不能就告下去 管她的怎樣又怎樣的 跑法院沒你想像中的困難在下 因為幾次的交通事故 提告肇事方 幾次下來感覺是現在的人都只想躲閃 跟對方賭不會提告 這種人 在下 遇到都會提告P.S零件費有折舊比 但工資沒有 這樣看得懂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