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jordan wrote:第三責任險會按照肇事責任比例賠償。
我已經有通知保險公司這事情了,不過保險公司說,我只有買車體險,沒有買第三人責任險,所以保險公司不會派員處理這個。但保險公司窗口是有跟我說,既然沒有肇事責任,就不需要出席調解。
如果樓主沒有肇事責任,第三責任險不會理賠給對方。
geoguide wrote:美國職棒大聯盟球員就不會發生失誤?
除非你車子真的超貴,又或者車主本身是三寶,不然我不建議多買任何保險.
第3責任險就是你有肇責時賠對方.
正常開車又如何會有肇責???
所以除非你是三寶,不然就是習慣性違規,第3責任險就真的很重要.
只要是人,就有發生失誤的一天。
保險就是在你發生失誤的那一天,盡可能為你負擔損失。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mcjordan wrote:
感謝上面幾位大大的心...(恕刪)
初判表只具初步判斷功用,並無任何法律效益
有法律效益的是"肇事鑑定"
實際上你有沒有肇事責任是要看肇事鑑定的
至於肇事鑑定由雙方誰去申請,並無硬性規定,雙方都能申請
(申請費用三千元)
或者可以上法院之後,才向法官申請(一千元),甚至若證據充足,有些法官就直接可以判定了。
你說是對方從後方追撞你的後方,"正常情況下",對方一定全責:未保持安全車距+未注意前方路況
(所謂的正常情況=雙方同車道,前車沒有變換車道,前車沒有無故停止(逼車),沒有肇事逃逸)
對方應該肯定會去看醫生,拿醫院證明,想以刑事逼你(或者第三責任險)賠錢
但請記住:
若你無任何肇事因素,你是沒有過失的,過失傷害就不會成立;但若你有1%的肇事因素,那就算有過失了
你先弄清楚對方申請調解的目的是什麼吧,是想跟你求償?還是想賠你(保險)維修費?
雖然我覺得應該是前者就是了......
我自己也騎重機的,遇過兩次車禍了,目前第二次的還在等初判表(為閃避機車竄出我急煞摔車,無碰撞到對方)
我個人的原則是很簡單,該我錯就是我的錯,該你錯就是你的錯
但如果對方態度太糟糕,只要對方有1%責任,那我一定玩到底
但若對方無任何肇事責任,該我賠我一定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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