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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車禍對方還索討理賠金!!!!

大大只要你的初判表沒寫你違規第幾條,那麼涉嫌在法律上是不能當證據的(家人律師說的)。
前陣子也發生過事故也是跟你一樣被寫涉嫌,最後免責。
至於他人受傷基本上你很難全身而退...

某樓寫初判表是警察亂寫的,這根本哈哈...
警察現在不能寫初判表也不能寫責任過失,全部由交通鑑定小組判斷的好嗎

祝您好運。
看一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和信賴原則

James wrote:
法庭上你要說:因為...(恕刪)


嗯嗯!!參考筆記!!


scwuadela wrote:
您寫的真好~
這就是...(恕刪)


這觀念是很好,但就不知道哪邊覺得怪怪的..


PPK6475 wrote:
1. 申請交通事故鑑...(恕刪)


感謝大大協助蒐集資料!!!參考筆記!!!


fanrien wrote:
錯比較大的那一方
指...(恕刪)


所以正常來說法院應該也是明眼的吧!?那我會有事嘛!?!?


殺人熊 wrote:
你有沒有也咬他一口....(恕刪)


= =" 怎麼可能筆錄時這樣說啦....

當然就是說我一般道路直行但對方突然衝出來我沒辦法反應阿!!!

sinyu0224 wrote:
大大只要你的初判表...(恕刪)


單子上只寫疑似...

但按照大大您說的 我可能還是會輸並且得賠償嗎....


小小小鼠 wrote:
看一下
道路交通安全...(恕刪)


上班看會被罵,下班再看看~~~
lucas0925 wrote:
你有路權沒錯!
但會吃一個應注意而未注意,告都可以告,怎麼賠看法官怎麼判
希望你不要遇到恐龍法官
老實說,你是直行但不代表你無敵,在台灣來說是這樣
今天他騎車你可以說他是三寶,但你有沒有想過,萬一衝出來是一個小孩是老人呢,你就直行把他輾斃然後你說你有路權嗎?
同樣的道理,你是直行你有理,但法律沒說,直行可以撞人,有種東西叫防衛駕駛
所以你直行就可以無視周遭嗎?
今天好在是他騎車...人沒死...他死了,你更慘
我今天也不是想檢討你,我只是想跟你說防衛性駕駛的重要...希望你懂
今天行人違規過馬路,三寶違規,但...不代表你可以撞他,更何況撞到骨折
再說一次他騎車你可以說他是三寶,但你有沒有想過,萬一衝出來是一個小孩還是一個老人呢
他們是錯了,而且白目...但...你 不!能!撞!他!
我不知道他是多急冒出來啦
不過你有沒看過 有人直接從安全島跳出來,然後車直接撞上去的新聞
用你聰明的頭腦想一下,你覺得那台車能不能全身而退? 我們會說...那個人跳出來自己找死噎,我們會說這個這個駕駛員很衰小
但賠還是要賠 賠多賠少而已
現在回來再想想你現在遇到的情況...你就知道了對方能不能告得成了
再說一次 告絕對可以告,怎麼賠。看法官認定
好好打官司吧
台灣就是死者為大。雖然他沒死XD
台灣法律講究公平
有網友妳0肇責 老實說~不可能
有一種車禍 你開車 對方頂你屁股。 兩人都沒事。那才叫0肇責
現在人有事...你說呢


法律上並無"防衛駕駛"這一條

不一定死者為大

無肇責就是無肇責,不會撞死人就會變有肇責


求償200萬,法官判免賠

Dwing wrote:
法律上並無"防衛駕駛"這一條

不一定死者為大

無肇責就是無肇責,不會撞死人就會變有肇責


求償200萬,法官判免賠...(恕刪)


這案例還真是顯現出常見問題

"即使汽機車駕駛沒有違規,法官判決還是常常要他們負起部分責任" -> 不看路權對錯,只以傷者為大的判決已積弊成習,這就是恐龍法官的由來,只能希望這些法官以後可以被正常的法官慢慢替換掉

"但家住對面卻得繞道回家,周先生家人認為法官不食人間煙火" -> 家人都因不守交通規則造成傷亡,還是覺得為了方便逕行違規是合理的? 他們的意思是,為了合乎交通規則而繞路是很蠢的行為嗎?

對道路交通都這種心態,難怪從路人到汽機車,路上一堆三寶

scwuadela wrote:
您寫的真好~這就是...(恕刪)


坦白說

防禦駕駛很重要

但是兩位是不是打高空過了頭了???

請問

兩位提倡的防禦駕駛是開車看旁邊???

還是經過路口一率停車下來喊,請問有沒有人要違規穿越???

有的東西,在信賴保護原則下,去強判應注意未注意,只會讓這類的車禍越來越多

Tom_Deng wrote:
坦白說防禦駕駛很重...(恕刪)


簡單的說 違規是他的事情,自有罰則定她

而你不應該撞人,簡單來說就這樣

三寶多,但你也不用老說人家三寶。

如果小孩子不懂,忽然離開父母視線暴衝,可能只為了一隻小狗,忽然衝出路口。
或者~就真的只是一個畜生一隻狗

若這時候如果你直行撞倒他,要說這個小孩活該,撞死他有理???
這時候你也要說狗是三寶?
換個角度,如果是你家小孩 你親戚的小孩?你也要說撞死他有理活該嗎。是他該死嗎?

你有沒有想過,如果車速慢一點,經過路口多注意點。就能避免憾事發生?


若取消應注意未注意
那我綠燈直行,我就油門踩到底啊,擋我者死就好?這是你想要的世界?只要綠燈直行,擋我者 非死即傷?你活該?

你要知道法律只能做到盡量公平 盡量的公正。我也不想打什麼口水戰 只是說出防衛駕駛的的重要
所以法律是死的 才需要法官 而法官不行的話,你只能保護自己的權益!避免你被所謂的應注意未注意 誤判
如果你想去被恐龍誤判 ,那請便~台灣恐龍很多 你知道的。



回到本事件
對方忽然衝出來,他有錯,但樓主停不下來 或沒注意到,不可能沒責任。
同樣的路口同樣的事情如果有人 如果我停得下來怎麼辦? 是我開法拉利還是什麼名車嗎? 為什麼我停得下來你不行?
是我煞車改過嗎?
如果你煞車沒改過,是不是應該更小心馬路上的突發狀況?

同樣的道理樓主這次沒責任 連保險一毛錢都免賠。記得回來回文讓我朝聖一下




Dwing wrote:
法律上並無'防衛駕...(恕刪)


網路上面找找的東西....我是不太相信,記者斷章取義的東西我是指信一半
他是一毛錢都沒賠,保險有沒有陪?道義有沒有賠
這種東西若到法庭是以法院判決為基礎...

而且不同的事情拿出來比 也就不用了 說得好像你本身是當事者 弄的好像是親身經歷一樣...
台灣媒體的東西...喔~~~原來有人照單全收
若有你親身經歷再來PO 讓我長一下知識也好

樓主這次如果一毛都沒有給出去,注意包括保險理賠也免賠,再來PO個文讓我朝聖一下


來個網路文 你覺得他能全身而退嗎?喔喔喔喔

請你快去跟他們說一下 路權 直行可以免責的新聞唷
等著看你PO那個免賠的文章給大家看

lucas0925 wrote:
簡單的說 違規是...(恕刪)


你始終在打高空

就像我說的

除非你經過每個路口就算綠燈都停車下來高喊有沒有人要違規穿越

或者

看車不看前面,專注看旁邊(事實上,就算你這樣開車還是有一邊看不到)

對於這種無法注意的情況

你講那麼多,甚麼小孩、老人,

來強調你的防禦駕駛???

你就摸著良心說,注重防禦駕駛的你,開車看前面還是看旁邊,

經過綠燈是剎車停車再開,還是依限速執行

不要以為抓到一個正確的名詞,就可以屁一些你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

最後跟你說,殘酷歸殘酷,如果小孩老人違規衝出去被撞死,親屬得負連帶賠償責任

那保證小孩抱緊緊,不會有老人出來找殘值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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